新农民工幸福观给治理提出新课题
杨于泽
广州市总工会近日发布《广州市农民工幸福感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影响农民工幸福感的第一要素不再是传统的经济因素,而是夫妻团聚等家庭因素。有学者建议,在“夫妻团聚比赚钱更重要”的幸福观下,政府、社会和企业应共同努力,为农民工家庭团聚创造条件。
长期以来,农民工打工挣钱即幸福,农民从农村进城找到工作,领到工资,也就找到了幸福。城市向他们打开城门,也就给了他们幸福。但现在其幸福体验来自于夫妻团聚、家庭团聚,而农民工进城打工的现实恰恰造成了其家庭分离,与他们的幸福感背道而驰。
由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为农民工创造家庭团聚的条件,当然是对的,不过这有一个前提,即学者之所谓“政府”是指中国政府。但现实管辖农民工的“政府”,却是地方政府:户籍地政府可以让农民工家庭团聚,却没法提供工作岗位;城市政府可以给农民工饭碗,但没法保障他们家庭团聚。
现在各地政府都把“幸福”纳入施政目标,有些地方还制订了量化指标,诸如收入、住房、环境等。但城市政府在乎的,只是户籍人口的幸福。现行户籍制度,使城市政府对农民工的责任仅限于提供岗位,慢慢也延伸到社会保障领域,却不必对农民工的家庭团聚负责。农民工幸不幸福,不是城市政府乐于考虑的,至少不是他们现在急于要考虑的。
但让农民工幸福起来,首要的问题是让他们家庭团聚,这事既难也不难。让农民工家庭团聚,第一要提供更多饭碗,第二要有住房,第三他们的孩子要有书读,第四是构建一定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说穿了,是要赋予他们市民或准市民的权利。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废除现行户籍制度,实现城乡平权,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城乡居民平权,目前成都市已在“先行先试”,看来也不是太难。
退而求其次,我们可以把提供某种程度的住房保障作为重点,让农民工家庭居有所住。近几年,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农民工甚至在乡农民都开始享有相关权利,虽然远不及城市市民。城市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也要接纳农民工子女。剩下的,就是要城市政府多建点保障房,并且惠及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庭。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障,特别是提高对农民工和农民的保障水平。
必须承认,住房保障在当下还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花钱的地方很多,保障房建设一直捉襟见肘,住房保障对市民来说也远未到位,遑论惠及农民工?但城市需要农民工,需要他们安心在当地企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连年闹“民工荒”,如何吸引和留住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政府必要用心的一件大事。则为农民工提供一些保障房,让农民工安居乐业,就值得城市花钱去做。
如果各地在建设幸福城市时只考虑户籍人口的幸福,而置农民工的幸福于不顾,在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光有户籍人口的幸福,市长的政绩将是残缺的。而要使城市政府真的在乎农民工的幸福,户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这是国家层面不能回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