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逼老人喝尿”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董少鹏
近日,10多家网站同时出现题为《郑州畅乐园老年公寓护工残忍虐待老人》的帖子,引起许多网民关注和极大愤怒。据帖子描述:郑州一王姓司机半夜停车时,经常听到郑州畅乐园老年公寓传出惨叫声。经过蹲守,他发现,一到凌晨4时,这个老年公寓的灯就全部亮起来,护工就叫老人起床,老人不起来,护工就照老人的脸上打耳光。
随后,媒体记者与王先生一起对此事进行了暗访。他们发现护工总是凌晨3时左右把老人们拖起来,如果有老人不想起来,就抽老人耳光,殴打老人,甚至让老人喝尿,老人稍有反抗就遭打,无论怎样哀求也没有用。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11-06/02/c_121488273.htm
记者暗访时还发现该老年公寓院长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锦旗,院长说这个老年公寓服务非常好,老人的入住率很高。
最新消息说,虐老护工郑焕明已经被治安拘留,待事实全部调查清楚后,将进一步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郑州畅乐园老年公寓被依法撤销,现任负责人平中喜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该公寓的账号被依法冻结,公寓现有的34名老人将被分别妥善安置到中原区内其他八家老年公寓生活。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原区民政局主管领导被给予免职处分,中原区民政局老龄办主任被撤职。对受到虐待的老人及其家属,有关部门已经进行慰问和安抚,并协调中原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感谢报料人!向暗访的记者表示敬意!这是真正媒体记者的良知,尊重老人、爱护老人、热心养老事业,是社会的正义、道德所在。媒体记者少一点金钱追逐,多一点正义和道德关怀,社会就会进步,缺失的社会就会修复。对于如此丧失人性的“护工”、“养老院”及其直接管理者,应当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感谢暗访记者记载下犯罪人的罪行,不要认为打老人耳光不是什么致命伤害,不要认为逼老人喝尿不会死人,不要认为强行拖起睡梦中的老人仅是变态之举,这是对于我们民族基本道德的严重践踏,是对人类良知的公然侮辱。如此丧失人性的“护工”、“养老院”及其直接管理者,对“护工”之“护”字,“养老院”之“养”字,极尽侮辱之能事,性质超恶劣,问题超严重,必须严惩!
同时,建议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授予暗访媒体记者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以表彰他们对维护公民良知的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