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MT》被抢注成商标后如何维权?


兴趣果然可以激发人无穷潜能,以《魔兽世界》为原型一群游戏动漫爱好者共同打造了一部3D网络动画,清馨幽默风格引发了魔兽迷的喜爱与追捧。这部由七彩映画工作室出品的动画,是一部高品质的作品。然而这本是玩家的狂欢,玩家创意的汇集才华的展现。这创意却被别有用心的商人盯上,将《我叫MT》的卡通人物形象抢注成25类的商标。

 

《我叫MT》在国内已播出两年,在玩家之中反映很好。制作团队一直坚持非商业化运作广受玩家好评。魔兽玩家集体谴责该商家,并支持制作团队维权。目前该商标已被做鞋企业注册成功,维权难度增大。

 

记者咨询中华商标超市网(http://www.gbicom.cn)商标工作人员,针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维权?中华商标超市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取得途径是不一样的。著作权依创作取得,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即取得了作品的著作权。而商标权依法注册取得,只有商标局对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注册,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目前这种情况,鞋企已经拥有了商标专用权。七彩映画工作室如何维权呢?《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而这家鞋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是一种恶意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这种行为应当制止。

 

该鞋企已经取得的商标专有权,确认商标权效力的权力属于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因此七彩映画工作室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即损害了他人在先拥有的著作权),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示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只要懂得《商标法》,合理运用《商标法》,企业就能维护好商标的合法权益,而创作人也能保护好自己的创意不被剽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