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宏观调控的启示


  两轮宏观调控新启示

  这篇分析文章对当前宏观调控有启发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导向和搭配的变换为重要标志,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经历了两次重大调整:其一,2003年以来中央针对我国经济局部过热、经济运行偏紧等问题,开始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并于2005年结束了实施七年之久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其二,2008年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日趋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提出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着眼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从1998年开始,我国连续七年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一搭配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诸如企业库存增长较快、应收账款继续上升、非法融资现象有所抬头等新情况新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经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显现。这些新旧矛盾的叠加、表面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的交织,都使得实施财政、货币双稳健政策成为必然选择。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矛盾尖锐,产业结构调整不合理、投资消费比例失调,城乡地区差距扩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等问题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为了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中央在2007年底将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调整为从紧的货币政策。但是,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的逐步显露,这次调控的具体举措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2008年9月份,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国际经济环境急转直下,国内经济困难也明显增加。中央迅速出手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再次调整,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这是我国货币政策十多年来首次提出“适度宽松”,标志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要“把握好政策实施力度、节奏、重点”,财政政策要突出重点,“货币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2009年下半年,面对我国经济中不断增多的积极因素,中央再次强调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自主创新政策等的协调配合,按照宏观调控要求把握好各自的实施节奏和力度,增强政策合力,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趋势不断巩固,宏观经济政策也开始逐步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非常状态转向正常状态。2010年12月,中央决定,2011年要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从财政、货币双稳健政策——从紧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运行轨迹体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过程,实质是加深理解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同时“搞好宏观调控,既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适时适度调整政策实施的力度和重点”。

  既要善于从变幻的形势中捕捉机遇、化危为机,又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在前一轮宏观调控中,中央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调控中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使经济运行的体制环境得到改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央又强调“要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难得发展机遇、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积极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客观上提供的倒逼压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在这两轮宏观调控期间,中央都及时总结了宏观调控的相关经验。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健全的市场机制,有效的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二者的有机结合;要重视短期增长目标与长期发展目标的衔接,保持宏观调控目标的连续性,注意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针,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益主体更趋多元化的条件下,宏观调控必须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调控合力;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促进就业的作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