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2011年6月17日22时27分34秒,新华网发布题为《浙江苍南县叫停向公职人员销售“限价房”》的文章。该文章指出,6月17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委作出决定,废除向公职人员销售“限价房”的政策,将重新制定新的分房方案。
这个消息,无疑是温暖民心的。
那么为何改变政策呢?依据相关报道,苍南县于6月17日上午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为县政府原制定的分房政策存在不科学、不合理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鉴于该分配方案尚处于乡镇申报阶段,县委决定停止执行《龙港限价商品房销售意见》及《补充意见》,废除各乡镇的分配方案和将90%的“限价房”销售给一线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等人群的政策,将根据群众利益第一及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重新修改、制定新的分房政策、方案。
此处,终于出现了“群众利益第一及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的说辞。真可谓迟到的安慰,然总算是来了。
但是,原定的限价房政策之操作性真的不强吗?——依据6月16日《京华时报》报道,对于首个限价房九成分给公职人员,苍南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作坚解释说,分房总有先后,因为房源较少,所以优先安排给公职人员,“老百姓是属于第二批来解决”。 王作坚表示,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给老百姓这个群体太大,比较难控制:“这个(是)先易后难的问题。整个周期,我们政府的范围还可控,你到社会上去更乱,购买对象七零八落,到时候怎么收拾啊?”
简言之,究竟婆婆说得有理,还是公公讲得在理呢?抑或仅仅都是一种说辞而已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毕竟原来的那个向公职人员销售“限价房”的政策废除了,这对于苍南县当地群众而言是一件幸事,也算是舆论监督的一次成功案例。
然而,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6月13日回应声称,这是由苍南县的县情决定的,乡镇干部条件艰苦,平均收入水平较低,应该让他们先享受限价房。
综上所述,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就原来的限价房政策所作回应,体现的是“先干部后群众的思想”,而苍南县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则否定了黄寿龙书记的“应该让他们先享受限价房”之逻辑。
试想: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没有社会的广泛关注,苍南县原先的“限价房”政策会被废除吗?
诚然,尽管黄寿龙书记是苍南县事实上的权位最高者,然按照现行的权力运作规则,他还得服从组织的决定。可是,为何早先的有关会议客观上却认可了“应该让他们先享受限价房”之逻辑呢?
另外,依据2011年6月17日中国新闻网消息,苍南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形成意见,由苍南县委宣传部发通稿:“关于龙港限价商品房的分配方案,苍南县委高度重视,于5月29日、6月10日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发现县政府下发的《龙港限价商品房销售意见》及补充意见存在不科学、不合理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鉴于该分配方案尚处于乡镇申报阶段,为此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停止执行《龙港限价商品房销售意见》及《补充意见》。”
若真如此,那么为何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6月13日仍然声称“应该让他们先享受限价房”呢?难道在两次专题研究中,黄寿龙书记都力排众议,而尽全力保证“先干部后群众的思想”大行其道吗?抑或组织是组织,书记是书记吗?
有关新闻报道告诉我们,苍南县“将重新制定新的分房方案”,那么到时会制定一个什么样的新方案呢?苍南县“限价房”政策究竟谁说了算呢?黄寿龙书记就“限价房”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先干部后群众的思想”彻底改变了吗?
——我们拭目以待。(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