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罗茨基:取悦一个影子(1)


当一个作家采用一种非母语的语言,他这样做或出于需要,像康拉德,或由于炽热的雄心,像纳博科夫,或为了更远的疏离,像贝克特。属于不同的团体,1977年夏天,在纽约,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五年之后,我在第六大街一个小店铺购买了一台“信22”便携式打字机,并开始用英语写作(随笔,翻译,偶尔写一首诗),出于和上述三种人几乎毫不相关的理由。那时我唯一的目的,就像现在一样,是在和这个人的无限接近中发现自己,我认为这个人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灵:威斯坦·休·奥登。

当然,我很清楚自己的工作徒劳无益,与其说是因为我出生于俄罗斯,后来才接触它的语言(我决不会放弃它——我希望反之亦然),不如说是由于这位诗人的智慧,在我看来,这种智慧是无与伦比的。此外,我之所以意识到这种努力无益,是因为奥登已经仙逝四年了。然而依我看,用英语写作是接近他的最好方式,继续使用他的措辞,即使不能被他良心的密码评判,也力求用英语中任何一个可能促成这种良心的密码的因素加以衡量。

这些话,这些句子的结构,向任何一个曾读过奥登一节诗或一段文章的人表明我是多么失败。不过,对我来说,出自他标准的失败比别人所谓的成功更可取。而且,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必定失败;无论这种清醒来自我自己,还是源于他的写作,我无法说清。我只希望在用他的语言写作时,不会降低他心理操作的水平,他的视线固定面。这是一个人向另一个更好的人所能做到的极限:在他静脉中延续;我认为,这是文明涉及的一切。

我知道在气质等等方面,我是一个不同的人,在最好的情况下,我可能会被视为他的模仿者。尽管这样,对我来说也是一句恭维。我还有第二条防护线:我常常将我的写作拖回俄语中,对此我异常自信,如果他懂俄语,甚至他也可能会喜欢。我决心用英语写作与自信,满意或舒适之类的任何感觉毫无关系;它只是一种取悦一个影子的欲望。当然,无论他到哪里,语言的栅栏几乎无关紧要,但不知道怎的,我想如果我用英语向他表达得更清晰些,他可能更喜欢它。(不过,11年前的此刻,当我在克斯特恩(Kirchstetten的绿草坪上尝试时,它没有奏效;那时我的英语阅读和听力优于口语。也许无所谓优劣。)

换句话说,不能完全归还被给予的数量,一个人至少试图用同样的硬币偿还。毕竟,他自己是这样做的,将“唐璜”诗节运用于他的“给拜伦勋爵的信”或他的六音步诗“阿基里斯的盾牌”。求偶总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我牺牲和同化,如果一个人追求的是纯粹精神,更是如此。而在肉体方面,这个人做了那么多,以至于他灵魂不朽的信仰变得不可避免。他留给我们的相当于一部福音书,它既是由爱带来的也是被爱充满的,而爱绝对不是有限的——关于爱,也就是说,它决不能被人的血肉之躯完全收容,因此需要词语。如果没有教堂,一个人可以根据这位诗人轻易地建造一座,而它的主要戒律将象他的诗句一样蔓延

 

如果喜爱不能相等

    让爱得更多的人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