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土客籍之争与现实的流动人口问题


     

(因广东事件有感而发)

 

“人挪活,树挪死”;人口与劳动力的迁徙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商品经济和重大社会变迁又会极大地促进人口流动,正如近30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通过大规模的人口迁徙,移入地通常能够获得大量活力充沛的劳动力供给,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大规模人口流动有多少好处,当地土著和新移民之间的土客籍之争都是其难以完全消除的副作用,经济利益矛盾和生活习惯、方言的差异,都有可能引燃冲突,有时还会爆发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清末咸丰、同治年间两广土客大械斗就曾延续十余年,死亡上百万。甚至在朱毛红军开拓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也不得不分出许多精力料理棘手的土客籍之争问题;在毛泽东1928年11月25日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井冈山的斗争》中,就专门提到了这个问题。[①]为了遏制和防范土客籍之争,历代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时不惜为此付出较大经济代价。明朝开国之君朱元璋一方面由政府组织进行了大规模移民开发战乱荒废地区,一方面实施了严格的户籍制度;清朝康熙、雍正年间曾限制开矿,除个别省份外,其它省份只准本地贫困居民继续开采已经开发的矿山,严禁外省人或本地富裕居民开采,违者重处,其目的就是遏制地方豪强势力扩张,并避免爆发土客冲突。

世易时移,我国已经步入新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时期。在不久前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中,突出特点之一就是流动人口激增。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高达26139万人,接近美国全国人口总数;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3996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700万人,增长81.03%;其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增加10036万人,增长82.89%。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广东跃居全国第一人口大省,2010年末常住人口高达1.0430亿,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人口增长也较为明显,某些省份则出现了人口小幅减少。“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是五湖四海的移民和广东本地居民共同造就了广东这个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第一外贸大省、世界闻名的制造业中心;新移民与东南沿海省份本地居民共创繁荣,共享繁荣,其文化交融之广泛、深入,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难分彼此,而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也为接纳新移民落地生根作出了巨大努力,从而诞生了“新粤人”、“新莞人”等等称呼。

尽管如此,在经济发达的移民移入地,本地人与新移民、外来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并不完全重叠。与外来移民、特别是外来劳工必须劳心劳力以求站稳脚跟不同,本地居民因占有先天地利而能获得较多资本增值收益,特别是土地、房产增值收益;其它条件相同,本地居民往往更容易获得相对轻松的岗位。这种局面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假如外来工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能够看到向上提升的希望,他们也不会对此抱怨太多;但假如本地居民无需劳动即可获得的资本增值收益太多,而外来工待遇又不合理,看不到向上提升的希望,穷毕生之力也无望圆住房梦,这种经济利益之争就会浮现,从而在本地居民和新移民、外来工之间制造裂痕。在流动性过剩、资产市场泡沫横飞的近几年,这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如果我们偏颇地强调“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强调“拆迁者权益”,即使能够收获部分占据优势地位者一时的喝彩,却必然损害“沉默的大多数”,毕竟拆迁户的补偿最终都要由后来者埋单,而后来者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我们难道能指望他们忍受损害永远沉默?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我们又在“迁徙自由”之类正义口号下一步到位地放松、取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其结果必然是现代的土客籍利益冲突更加激化,因为流动人口增多必然抬高房租物价,令本地居民获益更多,而取消门槛之后的新进入流动人口经济状况总体上低于有门槛时的流动人口,致使本地居民与外来工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经济利益矛盾加剧,心理鸿沟也会加深。

我们不应也不会禁止人口流动,从而扼杀社会活力;但只有浪漫的口号无助于解决问题,我们必须正视现实存在的矛盾,并通过踏踏实实的工作去化解问题。

 

 

(2011.6.13,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①] 《井冈山的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74—75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