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保障房不如建设廉租房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廉租房……这许多关于房子的说法,对我们来说曾经都很陌生。二十年(甚至仅仅是十几年)前,咱们国家只有公房一说。那时我们所住的公房,大抵是各自所在单位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所提供的一项住房福利(俗称“福利分房”),其所有权都归属于单位,居住在其中的家庭或个人所享有的只是房子的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是近于免费的,居住者只需要按月向单位交纳很少的象征性的一点房钱(这点由单位统一征收的房钱也主要用于这些公房的维修和养护)就可以了。这种所谓的公房有点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廉租房,只是租金更少(接近于无)。自取消福利分房以来,商品房就开始风光无限,作为一种补充,经济试用房也发挥着它的作用。赚到钱的人纷纷掏钱购买了属于自己的商品房,钱虽然不够充分,但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则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但事实是,更多的人既买不起或暂时买不起商品房,也买不起或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但这部分人恰恰是最需要住房的人,恰恰是最需要政府给予住房帮助的人。怎么解决这些数量最为庞大的人的居住问题呢?最务实的办法就是为他们提供廉租房,而且是尽量多的廉租房。

    目前政府在号召努力建设的所谓保障房,似乎和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意思差不多。建设一大批保障房,工程量巨大,财政开支巨大,但这事似乎却被政府引为骄傲。问题在于,在现有体制下,所建成的保障房最后究竟保障了哪些人?这是个值得大家担心的问题。很显然,买同样的保障房花的钱比和买同样的商品房花的钱要少许多,具体计算的话,应该是要少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建设保障房,看似一种国家福利,但这里面其实包含有新的财富分配不公,同样是花自己以劳动赚来的钱买房子住,凭什么买商品房的人要比买保障房的人多花那几万甚至几十万元钱呢?凭什么政府就要拿那几万几十万平白无故地补贴给买保障房的人呢?究竟哪些人的住房问题更值得国家花大笔的钱来保障之呢?依照我们的中国经验,恐怕是与各级官员关系近的那些人吧。大家应该担心,最后买下这些保障房的,恐怕大多会是各级官员的不够有钱的亲戚、朋友,或者与各级官员有各种交易的商人、情人之类。

    基于此,我建议把所有在建和将建的保障房全部改为廉租房。如果你赚到了足够的钱,你就去买商品房,如果你没赚到足够的钱,那你就先住廉租房,等把钱攒够了,你再去买商品房,腾出来的廉租房,再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公开、公道、公平、合理的原则转租给别人住。为了给无房的穷人多提供一些居住的空间,廉租房应该多建,而且房子的面积应该相对小一些、户型也相对经济、简单一些,装修也是尽量简省。这样做,一是可以在保证房子质量的前提下少花钱、多盖房,二是能够激励住廉租房的人努力工作赚钱,早日去买属于自己的好房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