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贸港连锁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连锁方式


 网贸港连锁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连锁方式

       1网贸港连锁发展的基本原则合作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诚信的原则;模式统一的原则;标准化经营管理的原则(六统一);属地经营管理的原则;客户资源共享的原则。

       2、连锁发展的扩张方式

       1)直营:由网贸港自己投资、自主经营管理的直属机构。

2)股份合作:网贸港与合作双方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筹办和经营管理的合作方式。

3)模式转让(加盟连锁):参照网贸港商业经营连锁的模式,加盟方自己投资,自主经营管理,网贸港负责经营管理模式的复制。

4)收购、兼并现有实体产业(商贸城、购物中心、专业市场、产业园区等),进行网贸港改造

5)与实体产业合作建立网贸港:对那些尚未建立网贸港机构、又想借鉴网贸港模式组建网贸城,可以开展合作,共同设立以项目命名的网络化数字贸易中心;该中心隶属于甲方公司,但须确保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这种形式实际上属于股份合作的特殊形式。

6)承包或托管商贸城:对那些已开展网络化数字贸易业务、有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意愿的实体产业,网贸港可予承包或托管。

二、网贸港培训支持

     对外合作政策解读与工作程序之一——股份合作

    1、股份合作的含义:为合作双方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筹办和经营管理的合作方式。

    2、股份合作的基本原则:

      1)出资比例的控股原则:网贸港要绝对控股,即股份比例在51%以上;

      2)网贸港无形资产要占一定比例:网贸港的资本由两部分构成,其中无形资产要占一定比例。网贸港无形资产包括品牌、经营管理模式(含内部管理资料)、专利管理软件等内容,合作对方则全部以资金出资;

       3)地域选择:目前确定的股份制合作主要为具有连锁发展潜力和条件的实体产业,不挑地点、位置和规模

       4)共同参与经营管理的原则:按照网贸港管理子公司条例,合作方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包括机构筹建、人员招聘、经营管理等),业务管理上则以网贸港为主导,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股份合作的基本做法:与合作方合作设立一独立法人的有限公司,所设公司为网贸港的子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据公司法运作;然后以该公司作为投资申办主体在当地申办开展网络化数字贸易的平台集成运营机构,所设商贸城机构为子公司的直属机构。

4、合作方应具备的条件: 

 1)有志从事网络化数字贸易事业、具有相应从业能力的各种企事业单位,或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有意投资商贸城行业的人士;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身份证等);

   4)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业务关系资源。

   5)认同网贸港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网贸港统一的经营指导。

   6)提供合作地区的网络化数字贸易市场初步调查论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