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剑指暴力拆迁力道几何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5月16日《京华时报》)

  国土部一声令下,能不能让这片国土之上不再上演那么多血淋淋的征地悲剧呢?要知道,太多数“血拆”事件,就是为了使用土地。国土部自然不能忍看自己“一亩三分地”长出恶苗。而很多征地拆迁的背后,恰恰就闪动着堆积“土地财政”的地方权力魅影。这也让国土部此次亮剑行为充满吊诡的逻辑。

  能亮剑本身总归是好事。但这把剑能不能斩断捆绑在被征地农民身上的利益绳索,又是一个问题。这些年,国土部围绕土地征管包括拆迁问题,也陆续出台过一些文件,但很多指令到最后都沉入征地拆迁的重重漩涡中,不泛起多少波浪。执行的尴尬,就包裹于征地拆迁的利益博弈中。说白了,如果一些地方政府能够在让利于民与还利于民的问题上更加主动些,大地之上或许不至于出现那么多沉浮于血与火中的生命。

  也就是说,尽管国土部带着一腔的制度善意,但他们下发的指令很可能依旧被一些地方权力扔到垃圾篓中去。不肯还利于民,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得到的不仅是实实在在的财政收入,同时还可以构筑出很多政绩幻象来。在巨大的利益与政绩驱动下,国土部剑指征地拆迁,或许可以划出一道亮光,但结果也可能像泰戈尔的诗句说得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这段时间,强拆导致自焚的现象不止在一个地方发生。比如,4月湖南株洲农民为抗强拆自焚重伤;5月江苏兴化浴室老板为阻法院强拆自焚;5月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拆除违章建筑时导致多人受伤。事例还有很多,惨状不忍落笔。然而,从3月到4月初,针对强征强拆的“禁令”,可以说是满天飞,不但没能斩断伸向失地群体的罪恶黑手,一些地方权力甚至有顶风作案之嫌。

  不妨回头看看那些“禁令”——3月底中纪委和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监察部门督促地方政府,查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搞突击、“株连”等强制征拆;4月2日中国政府网播发国务院相关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随即,温家宝总理接连强调“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然而,几乎与此同时,征地拆迁的恶性事件不断上演,那些禁令,淹没了。

  当然,国土部亮剑也能让人看到亮色,比如,政府各部门正在积极配合,试图形成合力,来扫除那些简单粗暴的征地拆迁行为。的确,征地拆迁纠纷关联着的,不只是哪一个部门,有纪检与监察,有公安与法院,还有住建部与国土部,如果能够实现所有的权力部门统一思维,在相关问题上真正做到“依法作为”,那当然也是一种美好的愿景。但话又说回来,这样所谓的合力愿景,原本不就是现代民主与法治之下的政府应然吗?

  在拆迁的问题上,如果不是存在民意被长期虚置,如果不是有些地方出现法治失灵,如果不是权力之手伸得太长,如果不是既得利益集团难以束缚,那么,只要按照基本的行政逻辑与法治轨道,就完全可以挡住暴力强拆罪恶的“推土机”。面对暴力强拆像矿难一样屡禁不绝,面对一道道政府令牌频发,我们或许应该明白,要做到国家领导人与广大公众内心曾极力诉求的那种“不折腾”,真是不容易的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