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路收费需要顶层设计


规范公路收费需要顶层设计
杨于泽

 

  公路,在中国别号“收费公路”。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现在全世界有20多个国家存在收费公路,总里程约14万公里,其中中国有10万公里,大致十有其七。而照中国目前的政策,二级以上公路都可以收费,而这些公路正是“公共性”最强部分。最具公共性的公路收费,是对公路之公共性的极大讽刺。

   最近几天,央视集中火力穷追猛打公路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说货物运费超1/3被路桥费吸走,说高速公路收费暴利超石油、房产、金融证劵业,说乱罚款一年4000亿元。其实都是老生常谈,之所以大家唠唠叨叨,是因为大家确实觉得不舒服。我们可以把这种唠叨称为舆论监督,但舆论监督能否推动对公路收费的治理,并不令人乐观。
  乱收费的是政府,起码有政府的巨大利益,我们寄希望于政府来治理公路乱收费,就是一个悖论。有人会说,两个政府主体还是有所不同,乱收费的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治之,还是大有希望。但中国治理公路乱收费17年不见其效,决非偶然,它不过是证明了,在封闭的权力系统内部来解决问题行不通。

  上级政府有治理乱收费的道义责任,而地方政府有乱收费的财政根由。在现有中央与地方的制度安排中,中央拿税收的大头,地方得小头;国家层面百事待兴,地方层面处处要钱,教育统筹、社保统筹、医疗统筹都要花钱,架桥、修路、建地铁等样样缺钱。钱从哪里来?主要是经营土地、经营路桥。上级可以发发文件,“原则上”反对乱收费,而客观上地方不得不收。政策效应就是,上级也治理了,地方也有所收敛,但还是乱收费如故。

  中国的经济高增长不是无缘无故的,它是政府主导的,而被政府主导的,正是各种民间与社会资源,这是经济高增长的物质基础。比如当城市要发展的时候,人们提出“经营城市”,把路桥收费权、供水供气权、土地推向市场,获得“滚动发展”的资金。如果不让“经营城市”,政府之所谓主导,也就有名无实了。

  对于公路乱收费,现在人们设想了三种治理方案,分别是撤并收费站点、政府回收经营权、降低收费标准。不管我们如何撤并收费站点,前提都是承认公路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吧,交通部又提出延长收费期。终极的办法是由政府埋单,回收经营权,实现免费化,但政府埋单不也是花纳税人的钱吗?

  我们一面欣欣于经济高增长,乐于享受它的某些好处,另一面又反对“经营城市”,反对像公路收费这样的事物。这的确是人性的体现,政府的经营行为加重了人们的经济负担,使每个人必然地不快。问题在于,主导经济发展的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照顾到个体的感受,与我们在收费问题上达成某种妥协?

  实际上,我们要的是经济增长与个体负担之间的平衡,经济要发展,但不能让人们出钱出力过猛,活得太累。各地政府追求的是高增长,作为增长的前提,政府必然加税、卖地、经营路桥。但经过30年高速发展,现在已是政府尊重人民感受的时代了,人们不想让自己活得太累,发展与增长必须人性化,这已经成为强大民意。现在该做的是,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使政府与人民感同身受,使两者的意志交集。

  当然,治乱也是需要的,但在顶层设计解决前,各地政府仍将处于自在自为状态,治乱跟过去17年一样,不会取得实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