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众的道德观与高房价放在一起讨论,绝非牵强附会。先看下面一个例子。
几年前有个见义勇为的年轻人在长江落水,找来的打捞人乘人之危索要高价,媒体曝光后,大家既悲伤又气愤。在公众眼里,驾船捞人前趁机要高价,是缺德而不能被容忍的。于是一阵鞭笞过后,这一带的地下打捞行业被严厉打击。话说回来,落水是很小概率事件,但涉及的地域范围又很大,当地政府很难做出这方面的公益性安排。把乘人之危的打捞人消灭以后,再碰到落水的人,还能不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找到可以驾船打捞的人和船只?这是一个典型的、公众道德观和市场矛盾的案例。
高房价是在始于三十年前、住房市场化改革到今天出现的情况。
在计划经济时期,住房主要靠工作单位解决。大概是在1989年那个时候,笔者出差到位于北京建国路的某工厂联系业务,当时该单位刚刚在建国路南侧、国贸的对面建起一栋住宅楼。据说工厂里的普通工人要分到一房一厅的套房,须是五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职工才可以。当时的感觉是,天哪,他们都马上要退休了。
计划经济时期每个单位分房,都要考虑许多人为设定的条件。从人的自私本性来看,要做到公平分配,非常困难。而且各单位、各部门的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不同,建设职工住房的能力也相差很远。当然还有许多其他因素的推动,逼迫住房伴随着宏观经济改革,开始了市场化的演变。
虽然计划经济时期大家没房住,但公众并没有因此而觉得有什么不道德。住房市场化到现在,在80%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住房、剩余20%的居民住在单位提供的住房或自己租房居住的时候,许多人把高房价与道德联系到了一起。眼下,高房价正变得不被公众容忍。
再看高速公路。当我们出行的时候,一边抱怨着高速公路的高额收费,一边享受着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带给我们的便捷和舒适。高额收费确实有问题,但没有高额收费,今天从厦门驱车到龙岩,可能不是两个小时,而是要在山路上盘旋五个小时左右。
因为有了合适的市场化环境、房价的增长,带来了房地产行业的增长和竞争促进:城市住宅快速建设,人均居住面积快速增加,以及越来越漂亮的建筑外观和小区花园。当我们越来越享受更好的居住空间的时候,对逐渐高涨的房价的诟病也逐渐增强。应该承认高房价有问题,但没有现在的高房价,也就没有目前城镇80%的自有住房、和那么多可供出租的房源。
说高房价者,很多都是有房的人、而且他们不一定眼下要买房,是市场的局外人,他们发自内心觉得高房价是不道德的,应该打击高房价。但公众的道德观,有些时候和经济学的市场规律相矛盾。再比如说高利贷,大家都憎恨。但打击高利贷市场后,事遇紧急的时候,可能就贷不到救命款了;或者,因为被打击,高利贷生存受影响,市场萎缩,高利贷的利息变得更高了。因为公众认为不道德而消灭高利贷,其实是堵截了紧急时需要贷款的人的活路。
公众的道德观之于高房价并没有错,但高房价也并非市场经济的错。这个矛盾,需要理性疏导,而不能火上浇油、或干脆改变住房体系的市场化方向。
眼下热火的保障房建设应该是应一时之急、弥补过去的欠帐。政府的财税体系不支持长此以往的、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应建立保障房建设的长效机制。总的来说,住房市场化应是大方向,保障房是住房市场化的补充。真要把保障房当成社会住房体系中的主流,住房的市场化改革就算回到了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