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布總統納稅申報表告訴我們什么?


 

來自民間的故事之

 

白宮週一2011年 04月 19公佈的納稅申報表顯示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及其夫人米歇爾2010年在170萬美元收入的基礎上交了453,770美元的聯邦所得稅。數字的公佈與美國申報所得稅的截止日期正好是同一天。

這是從華爾街日報中文網看到的文字資訊。可能有人會說中國的國情和民情不同美國?如執政的民主黨、共和黨;如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鼎立,並相互制約;如美國國會為最高立法機構,由美國參議院美國眾議院聯合組成;等等。可能有人會講中國談判十幾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應該按國際慣例,與國際接軌,如中國是共產黨領導和其他民主黨合作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央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的專門委員會;等等。

國家憲法規定:以公有制經濟為主和其他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土地所有權和大型國有企業的發展,從情理法理,是全民擁有全民共享!與美國政府領導人是富人集團捐資民選的代表和法律比較完善確實不同!但,先進的、科學的可以參考借鑒!

不知代表國家、政府、地方的官員是否看到這條資訊?如果看到了會怎麼想?國家、政府、地方的立法機關是否會在立法方面規範和完善民主監督?

從文字的資訊,有幾個值得關注和思考:

其一,是美國聯邦政府的白宮公佈的數據;

其二,美國總統的納稅要申請,在政府網上公佈,美國公民能不納稅申報和公佈嗎?

其三,納稅申報表顯示,不但有美國總統納稅申報,還有第一夫人的合法收入中的聯邦所得稅

另,美國總統卸任後,享受法律規定的待遇,其他和普通老百姓一樣;不會出現清皇朝慈禧太後垂簾聽政兩朝現象。是否在法律方面健全完善。

在國家依法治國、政府依法行政的民主政治改革的戰略中,是否用法律法規規範代表國家、政府、地方官員和家屬子女的合法收入及納稅申報。這樣,對公職人員和家屬子女的合法收入及納稅申報,還有國有企業、央企的高管和家屬子女的合法收入及納稅申報,都能用法律法規規範;不會再出現官員和公職人員中的貪腐裸!當然,僅有法律法規規範是不夠的,在立法方面和操作上,應有配套的依法當家作主和依法民主監督。才不會再出現成克傑、龐家鈺、文強那樣的案例。

近來,有關央企中石化的連串新聞引起社會關注,如果對個人和家屬子女的合法收入都依法納稅申報,國家、政府、地方機關和國有企業的預算公布,收入支出有會計、統計、審計的民主監督,不會再出現類似天價酒單、擁有上億資產的企業家享受地方財政的三千房屋補貼、官員個人和家庭消費超出合法收入的承受能力;更不會出現:在國有企業裏一人說了算,根本不把領導班子成員和上級主管部門放在眼裏在公司之外另立公司,獨立開設帳戶,財務賬目一人獨自掌控,把國企和國企職工視為私人財產,國有企業是第一把手獨立王國等貪腐裸現象!

正如網上熱議:官風不整,民風難變。法治的缺失極大地損害了社會道德文化,令社會失去方向,民眾失去信心。

是否,具有普世價值的社會公眾參與有民主監督的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在不斷健全完善時,代表國家、政府、地方的官員用榜樣的作用帶頭!像四川一鄉鎮公開財政那樣!可能官員和公職人員中的貪腐裸現象會少些!何況,中國是以公有制經濟為主其他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土地所有權和大型國有企業的發展屬全民擁有全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