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浙江开庭审理了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案。这不是因为她涉嫌诈骗的手法有多新奇。从公开报道看,她用的不过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资金、用新钱付旧利息的做法,很简单也很常见。
让她出名的,是她被抓之前的“高调慈善”做法。她在短短三个月内,就进行慈善捐款630万元。可以排在2005年胡润中国慈善榜的第95位。包括向当地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500万元,向当地小学捐款80万元建校舍,赴邻县向贫困学生捐赠50万元现金等。除此之外,她在商业活动中也有极富戏剧色彩的“慈善”做法。例如,她开了一家免费的洗衣店;开了一家汽车服务部,也一直免费洗车。对如此“乐善好施”的原因,吴英解释自己“除生性大方之外”,更“虔诚向佛”,曾在佛前许愿,每年赚多少钱,就捐出一定比例做善事----当然,我们今天已经知道,她这些动人说辞,即使不能排除有部分真实,多半恐怕都是掩人耳目的花言巧语罢了。
无独有偶,今年1月份,南京也有一位“高调慈善家”因事情败露被批捕——— 也是涉嫌诈骗集资。该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经常出现在各类慈善活动中。尤其是去年10月,他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3000万元企业冠名慈善基金,因此当选为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去年底今年初的短短三个月,该公司累计捐赠价值120万元的款物。这也给他赢得了“慈善家”、“大好人”的光环。这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也始终高举“慈善”大旗,如公司口号就是“追求利润是创造价值,做慈善带来更高的价值……”
我认为,在中国的“高调慈善家”中,恐怕不止以上这两位存在问题。慈善和做生意有很大不同。经商,有可能一夜暴富。慈善却不可能“一夜暴善”。一个人内心世界的修炼,他善心的养成,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做到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过是寓言故事而已。真正的慈善家都是十年、几十年如一日地行善积德,从一点一滴开始,而后才可能会越做越大。一个横空出世、突然之间大手大脚到处撒钱的“大善人”,很可能背后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知道有人肯定会说:你管他的动机呢,只要肯做慈善,就是好事。不过,如果一个人“慈善”其实是另有所图,那么,他的慈善正像是钓鱼的撒饵,捐出去一分,迟早是要想办法捞回来两分、三分甚至十分的。整体来看,还是会损害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
真正的大慈善家,有不少也同时是大企业家、大商人,如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等人,他们也赚钱。但是这些慈善家都会把自己赚钱的事业和大规模慈善的行动,截然分开。通常都会采取单独注册一个慈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做法。如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承诺死后把全部身家捐出,这样惊世骇俗的慈善行为,他就通过特意成立的梅琳达基金会来操作。而其名下的企业微软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虽然也有慈善活动,其规格却并不特别超出行业平均水平。大慈善家们这样做,正是为了瓜田李下,避免有通过慈善而牟利的嫌疑。而反观中国某些“高调慈善家”,他们往往就是“善”“商”不分,让人搞不清楚他在捐款时的身份,究竟是职业慈善家还是商人;也搞不清他捐的钱究竟是有一个清楚的收支渠道,还是和公司日常钱财来往包括银行贷款、生意欠账等混在一处。其中很多,如上面举的那位南京潘总,更是在公司日常经营中也拼命打“慈善”的旗号。这种做法,即使主观上没有借慈善牟利之心,客观上也是把慈善当成了公司的广告公关甚至营销手段。而有些“高调慈善家”拼了命借着“慈善”而往政府部门身边凑的做法,还让人心生疑窦,不知他们是否在用“慈善”给自己在公权力面前买路,贴护身符?比如吴英最大的一笔500万捐款,就是直接找去要捐给当地政府部门的。以中国独特国情,我想,肯定有些人相信,只要自己足够高调地“慈善”,一旦得到某个重要领导人的接见或者批示,就等于有了一个不坏金身。不管自己曾经干过或者今后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别人都轻易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了。当然,中国这些年的法治已经有了很大进步,那个拿着一张与领导人的合影就能够到处绿灯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有些人以为“高调慈善”可以成为护身符,我想他恐怕恰恰打错了算盘。
高调“慈善”不会成为“违法乱纪”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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