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上皇宫”再起波澜,一直沉默的“海上皇宫”主人、深圳时尚集团董事长郭奎章终于出手,称早在一周前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行政违法,并索赔100万元。索赔金额下一步或有可能加至“约为一亿元人民币。”
“海上皇宫”的诉讼逻辑很简单:你不能今天说我合法,明天又说我非法,如此朝令夕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即使自己是坏蛋,执法时也不能不让自己讲话,上来就一棍子打死。应该说,海上皇宫的声明于法有据,《行政许可法》内有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而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曾下发《养殖登记证》,后又收回。
“海上皇宫”自2003年开建,在合法非法的边缘行走至今,曾一度取得合法审批,但最终被认定非法,面临第二次强拆,但是其主人显然没有心服口服。
不管“海上皇宫”的辩词如何精彩,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在目前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海上皇宫”是违法建筑无疑。问题只是在于,“海上浮岛不是偷来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建立起来的,是在众多渔政巡逻船眼皮底下历经5年建立起来的”,在耗费巨额金钱和时间成本之后,又被认定“非法”,这叫人如何“心服”?
如果说,不能令其“心服”还只是执法不及时的瑕疵,难令其“口服”则是致命的。违法者有其自身的利益考量,对执法心生不服本也是常态,但执法必令其嘴上无从反驳才是正常。一旦程序上出现致命问题,违法者能拿起法律武器,对执法者反戈一击,执法的正当性就被极大消解,“以暴制暴、以恶除恶”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如今,对“海上皇宫”的憎恨或有一部分会转化成同情。
但是,执法过程出现问题和“海上皇宫”本身是违法建筑其实是两回事。共通之处只有一个,后续处理应尊法而行。“海上皇宫”在争议中存活至今,舆论最不可容忍的还不是建筑违法本身,而是其背后可能的权力纵容。如今,“海上皇宫”亮出姿态,要按法律的规则解决问题,这是好事。
法律规则不能因“海上皇宫”而改变,不能因其可能是权力加资本的“皇宫”就对其纵容,也不能因其是舆论抨击的违法建筑,在执法时就可以随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