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行贿门”了结中国岂能只作壁上观 刘效仁
潜行中国的洋贿赂又一次先在美国被曝光——日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称已达成协议,IBM愿以1000万美元的代价了结“行贿门”事件。早在2002年至2004年期间,IBM公司曾向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行贿。此外,IBM还被爆出在韩国、阿根廷等国也有类似的行贿案件,日本政府则紧急向IBM追缴企业所得税,金额高达300亿日元(约22.74亿元人民币),这是迄今为止日本国内金额最高的偷税漏税案。既然这些公司承认在华犯了事,为什么只给美国政府献上罚金,其实更应该赔偿的是我们吧?( 2011年03月22日 新快报)
一说洋贿赂,恐怕全国人民都笑了。几乎所有的“洋贿赂”都是由外国司法机构公开披露后,中国公众才知情的;每一次也都是处罚之后,中国的职能部门却无计可施,只能任涉嫌公司、单位自查自纠,最终不了了之。2009年,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曝光贿赂9家中国企业人员,其中每笔行贿细节,包括支付回扣、旅游费、孩子学费等种种行贿手段都公之于世。(2009-09-21 中国商报)2010年,UT斯达康受美司法部指控,支付近700万美元,帮助中国一国有通讯公司数百名雇员到夏威夷等观光胜地参加短期“培训”,并向在美大学读书的中方政府人员支付400多万美元的“培训”费用。(2010-01-03 北京青年报)此前,亦有麦肯锡、朗迅、大摩等商业巨头的行贿丑闻。
此次SEC方面表示,查实的IBM在华违规作案就高达114起。行贿形式主要是在几家中国旅行社设立行贿基金,用来支付中国政府官员海外旅游和其他旅游费用。 “合作研究、著书版税、办培训班、参照项目的商务考察等等,都是非常常见用来包装的公关行贿形式。”对此,政法机构也当熟谙。与国外对 “商业贿赂”“零容忍”,且总能通过“内鬼”掌控详细准确的行贿材料,实施“精准打击”相比,我们却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况。
是敌人太狡猾,我们太无能?是人家“零容忍”,咱们太厚道?我国虽与一些国家建立了固定的反腐败信息交换机制,但对于“洋贿赂”的惩治打击,仍然显得十分闭塞和滞后。一位业内人士表示,“IBM与SEC达成了和解,并支付了1000万美元,就意味着这件事已经私了。”除非其他原因,否则永远也不会公布具体的名单。作为受害者,我们却连受贿者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在接二连三的事件中,似乎只能置身事外,任由企业自证清白。
据称,若没有此案曝光,IBM在华的“智慧地球”斩获颇丰,不仅会有大批官员被俘获,更重要的,早在2010年初,时任工信部长的李毅中曾点名要求警惕IBM正在推广的“智慧地球”,对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构成威胁。当此之际,那么多的职能机构,何以不主动出击,揪出“内鬼”。况且美国司法等机构的每一次披露都是最好的举报信,为何就不能顺藤摸瓜,将受贿者揪出来示众,将其钉上耻辱柱?依据美国的司法和解制度,任何罪责只要肯花钱,最终都可以全身而退。没有必要为了彼岸的清廉,而伤了自身的筋骨。当国家利益为受贿的洋买办所出卖,甚至当行贿者受到公正的处罚,他们却大把大把的数钱偷着乐,纳税人则充当了冤大头。
绝不能让中国成为跨国公司行贿的天堂,绝不能让任何受贿者逍遥法外,决非空头支票。中国政府当及时完善相关法律,密切关注洋贿赂的新动向,创新监管方法路径,将防线前移,主动出击。如果依然做不到精准打击,斩草除根,就不妨学日本的苯办法,直接向行贿者追诉赔偿,也出出中国人的气。“这是整治洋贿赂的一笨招,但肯定有用”。
http://news.sohu.com/20110322/n279930943.shtml
http://news.163.com/10/ 0103/06/5 S35SUSN0001124J.html
http://www.zcom.com/rollnews/15138/
通联: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刘效仁,235300,
电话,05578095386办,[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