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安全链亟待破解 “打不疼”“打不死”


    

确保食品安全链亟待破解 “打不疼”“打不死”   刘效仁

 “瘦肉精”重出江湖,再次让人心惊胆寒。连龙头企业双汇也不能幸免,不得不免除涉事子公司总经理等多人职务,召回产品;南京涉案“问题猪”已有8人被刑拘。此前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等439名代表联署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有网友指出,我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直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重要原因就在于行政执法与刑罚衔接不够,有些涉嫌犯罪的案件该移交的没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使监管失去威慑力。(2011318日 中青报、新京报)

“‘食’字下面可是一个良心的‘良’。”现在什么农药、毒药都敢往食品里加,就是不加良心。瘦肉精、毒奶粉、地沟油、陈化粮、毒豇豆……有毒食品充斥百姓的餐桌,祸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现在有谁敢说自己和家人没有吃过这类东西?”去年底《小康》杂志社“中国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调查就显示,67.9%的受访者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在王立军看来,“因食品、药品不安全造成的健康危害,会伤害一代人,如果破坏了遗传基因,还会祸及子孙,用百年的时间都不足以弥补!”( 311日中青报)

可悲的是,养猪场、商家和监管者却明知食品不安全的严重危害,祸国殃民,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国家严禁 “瘦肉精”, 养猪户却依然添加;明知所收购的“健美猪”含有“瘦肉精”,双汇的子公司仍然收下宰杀:明知送输的是“问题猪”,可只要交了钱,负责检测检疫的各路官员就给你检疫安全证,甚至帮着作假,用人尿代替猪尿检测;地方政府则纵容本地把“健美猪”的产业链“做大做强”---一切都是明知故犯,知法违法,视他人为沟壑,把公民的生命健康当成儿戏。

利益至上、行政保护、执法不行为等,包含多种利益的巨大惯性很难停下来。除了侥幸心理,除了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更重要的是打击不力,既未能“打疼”,更未能“打死”,以至于过不了多久就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美国等一些国家也曾遭遇到食品安全的危机年代,正由于能够不断地完善法治,才打造了食品安全的长城。从农田到餐桌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正是美国维护食品安全的三把利剑。2005年美法院认定默克公司生产的消炎镇痛药“万络”导致原告丈夫死亡,判决公司支付原告2400万美元补偿性赔偿和229亿美元惩罚性赔偿。(20090315日新华网)这种制度不仅鼓励受害人勇敢提起诉讼,并使食品企业感受到强大威慑而心有所忌,不敢恣意妄为。

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却多有疏漏,以至于现有的惩罚力度与犯罪的严重程度不相匹配。河南驻马店市中级院副院长李其宏就认为,“食品药品关系重大,必须严厉惩戒,可现在我们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对付这些犯罪。没有严厉的惩罚,问题只能越来越严重。”当务之急是出台更加细致、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加大刑事调整力度。439名代表就建议,对最具社会危害性、主观极为恶劣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并禁用减刑、假释;处以巨额罚金,剥夺其所有非法所得及再犯能力。笔者以为,对渎职官员够刑事的一律绳之以法,行政撤职处分的,永不起用;对涉案企业和个人建立“黑名单”,一次违法、终身禁入---

 “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诚如王立华所说,虽不能够完全杜绝食品安全犯罪,但绝对能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频率,让所有犯罪嫌疑人心存敬畏。

http://zqb.cyol.com/html/2011-03/18/nw.D110000zgqnb_20110318_4-11.htm

http://news.qq.com/a/20110311/000389_1.htm http://news.sohu.com/20090315/n2628008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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