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16日《新京报》报道,前天晚间,苹果代工厂联建科技投资方胜华科技正式回应正己烷中毒员工所提诉求,但回复内容激怒了受害员工。昨天,受害员工代表向记者表示,员工对企业态度仍然不满,因为看不到希望,受害员工决定集体辞职。
事发于2011年2月15日,苹果公司在其官网发布《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次明确表示其在华供应商联建公司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在这之前,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达尔文自然求知社三家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布《IT行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第四期)——苹果的另一面》称,“在时尚靓丽的外表后面,苹果的产品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污染、侵犯和毒害”“当苹果不断刷新销售纪录的同时,生产苹果产品的员工却遭受有毒化学品的侵害,劳工权益和尊严受到损害。”此后,伴随着“绿苹果还是黑苹果”“诱惑下的毒苹果”等质疑声,一桩发生在两年前的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的车间工人中毒事件,重新进入公众的视野。
这就是现在中国工人的真实写照!我们的廉价工人生产出最昂贵的产品,然后再卖给自己人。他们个个都有名有姓,个个都满载着家庭希望与个人憧憬,但他们又无名无姓,长期过着无人过问的生活——住在“出租房”里,每天长时间工作,领着微薄的工资,度过单调无助的青春期。这样的日子其实还算可以忍受的,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居然会在流水线上中毒,患上职业病。患上职业病可能还是可以忍受的,而工厂、相关部门乃至社会的冷漠,更让他们为之寒心。
这就是现在中国劳动法的真实写照!中国的产业工人在中国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的权利却不断地被侵害,事后又难以享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现象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劳动法》无疑是我国目前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的的基本法律,它应该为维护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工作人员,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但《劳动法》实施多年来,我们并没有看到劳动者利益受到多大保护,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却总是无能为力。法律,如果不是用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力,而是用来保护资本利益不受侵害,哪这个法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为了区区的生活钱丢掉自己的健康甚至是生命,不值得!
这就是现在中国工会的真实写照!我们常在媒体看到,某国的工会组织工人罢工,为工人遭到不合理待遇而声援。但是,在中国,工会无非就是个“夏天发你条毛巾,冬天发你支护手霜,三八节发你包卫生巾”的货色?对于侵犯工人利益的事情总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众所周知,中国的工会其实是中国的一个官方组织,工会领导人的工资由国家财政发放,大都享有行政级别,并被政府任免,对政府负责。这就注定了中国的工会一出生就呈现出先天畸形。与有中国特色的其他组织一样(协会等),成为迷失方向,并亦步亦趋、奴颜卑膝的政府利益和资方利益代言人;这就注定了工会在重大的问题上必须站在政府、资方的立场,以维护社会稳定的行政辅助机构。对于这样的工会,能够为工人利益着想吗?
试想,在这种境况下,维护职工利益能够看到希望吗?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的监管部门为何不作为?教科书上满满的写着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监管部门在哪里?“子不教父之过”,这种比喻尽管看上去不太恰当,却又非常贴近对“毒苹果”给中国工人所带来的权利维护的盲点。作为人民的政府也好,作为监管部门也罢,为何对伤害工人的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从去年底爆发的“毒苹果”事件,至今仍未有定论。
作为一个人民的政府发展本地经济固然重要,但这不能以损害劳动者利益来发展经济。中央政府应该重拳打击以损害打工者利益来发展本地经济的行为,做到一个真正的人民政府,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