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执法分局召开研讨会,贯彻学习市局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同时,邀请部分工商所负责人参加。
会上,执法分局干部和工商所负责人就市局执法体制改革发表了意见,对新体制下如何开展执法工作以及局所联动开展执法工作的相关细节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提出新体制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工商所人员对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与掌握程度不高,不能适应现有的工作要求,亟待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培训。
(备注:原任局长搞了一个执法体制改革,改的基层所没有了行政执法权,带来的是执法监管的相对缺失,新任局长开展调研,解决监管缺失的问题,如果基层监管没有查处权,最终的工作效果会怎样?改革关键还是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