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周刊时评:
房地产调控宜循序渐进
文/赵瑞希
2011年伊始,“国八条”出台、房产税落地、多个城市银行陆续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8.5折优惠,调控持续发力,楼市在国家调控楼市毅然的决心面前已然“速冻”,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成交量急跌。
与2010年不同,2011年的房地产调控目标不仅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上升为“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而且指向更为明确。
之前,何为“过快上涨”,从中央到地方未见明确说法。如今,何为“合理”,将在一季度得以明确,届时各地政府要向社会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调控目标从定性转为了定量,并且成为考察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硬指标,明确的量化指标对之前调控不甚积极的地方政府意味着实实在在的压力,也堵死了地方政府在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上打太极拳的老路。这也成为影响市场预期的关键。
如今,限购政策已遍及一线城市,并扩展至二、三线城市。在范围扩大的同时,力度也在加大。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已上升到60%,并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加息靴子也落地的叠加之下,楼市陷入了一片沉寂。这是房价松动前的矜持,还是新一轮的反弹正在孕育。这一问题不仅摆在普通的购房者面前,更应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明判的。
从2010年的经验来看,限购措施对楼市的短期抑制作用明显,但随后便出现了较大的反弹,导致市场反复无常,购房者犹如雾里看花,摸不清方向,又促使了市场的更加反复无常。房地产调控需要防患于未然,避免市场预期的巨大转变,影响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
事实上,目前我国经济与房地产行业的关联度非常高,一定程度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味道。房价存在泡沫是个不争的事实,房地产调控就是要实现楼市的软着陆,而不是房价“瞬间”大跌,泡沫一夜刺破,经济走向低迷。因此,在给楼市开药方时,政策需要循序渐进,注意剂量和用药时间间隔,避免短期内市场巨大波动。
另一方面,“一刀切”的限购有误伤合理性购房需求之弊,作为一时的应急之举是需要的,但从长期来看,需要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住房消费政策。因此,在中央明确了楼市调控的决心之后,在应急举措之后,各地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中长期楼市调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并认真思考如何统筹安排各项政策,促使房价逐步有序回归合理水平。
2011.2.14日刊发于《瞭望》周刊
附言:韩世同老师:这是最近刊发的与您有关的稿子。近期比较忙,给您的反馈晚了一些。另外,由于《瞭望》上发表的文章中,有很多观点是您的,但却没有提到您,主要是因为时评的写法是这样的。请见谅。祝好!
新华社深圳支社
赵瑞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