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污染后治理开始拖现代化后腿了
杨于泽
中国一贯强调“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事实已经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这条老路。比如经济观察网昨天报道,湖南省株洲市是我国镉污染最严重地区,目前正试图用400多亿元资金,在清水塘污染区打造治污样本。
一地之污染治理,就需要400多亿元之巨,而且只是打造一个“治污样本”,而非完成整个污染区域的治理。光说镉污染这么一种污染形式,按近日有关报道,就使中国10%的市售大米严重镉超标,由此可见中国土壤污染范围之广。而要全部治理下来,得花多少钱?
问题还在于,政府未必具有这个财力。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8.3万亿元,增幅21.3%,但各级政府还是捉襟见肘:公路没钱修,由企业和私人修,成了高收费“私路”;桥梁没钱建,都是贷款建,再修路桥路;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也是财政拨款不足,教育继续产业化,医院继续以大处方、过度医疗创收。现在要政府拿几百亿、几千亿的资金治理污染,可能性很小。
环境污染是企业造成的,却要政府出钱治理,也就是全民埋单,这是一桩企业划算、对纳税人不公平的买卖。按照“国际惯例”,谁污染环境,谁治理。昨天有报道说,美国雪佛龙公司把数以几十亿加仑计毒性物质含量极高的泥浆倒入厄瓜多尔一条河流,污染当地居民水源,厄瓜多尔法院14日裁定雪佛龙公司赔付约95亿美元。谁污染谁治理是一项公平规则,你污染,你获利,你就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财大气粗”,但那是纳税人的钱,不应当为企业污染环境埋单。
但在中国,企业污染环境,再由纳税人埋单,显得自然而然。比如淮河流域、太湖流域的“五小”企业污染了河湖和耕地,赚钱的是企业,最后要由国家出钱治理污染,全国的纳税人当了冤大头。正因为这样一种体制,企业可以没后顾之忧地污染,地方政府可以没后顾之忧地上污染项目。
这种权责混淆的环境保护体制,客观上鼓励企业和地方污染环境,使中国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很多地方乐意上在严重污染的项目,把污染严重的冶炼、化工之类的产业当成宝贝,大力招商,大胆发展。全世界的光伏产业,据说都依靠我国出口的高纯硅,而高纯硅的利润还抵不上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也就是说,我国很多地方、很多产业实际上是拿我们的环境换钱,是甩买环境。
环境一旦污染,要治理其实很难,首先是需要巨额资金,其次是需要时间。我们缺钱建路修桥,自然也缺钱治理环境污染。环境被破坏之后,要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可能需要几十年、上百年时间。我们经常说,我国只用二三十年时间跨越了发达国家上百年、几百年走过的道路。其实GDP总量是跨越了,但治理环境污染可能还要上百年。
很多人还没认识到,环境污染不仅使我们付出现世的代价,而且将拖我们现代的后腿。我们真正现代的那一天,应当是在人均GDP上来之后,我们有钱治理环境污染,直到环境治理完成之日。我们不仅不能跨越,而且已经被拖了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