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我眼中新加坡没什么特别的唯一不一样的就是在住房问题上的差别了


在这几年的时候见我曾好多次去过新加坡旅游、出差。但它给我的感觉一次不如一次,可能主要是国内城市和住宅发展太快:从城市景观来说,差距越来越小;从服务水平来讲,国内仍需努力;从住宅设计来看,我们已经超出。但有一点感觉始终没变,那就是新加坡完善的住宅保障制度令人叹服。具体说,84%的新加坡人用5年的收入购买了新加坡组屋,92%以上居者有其屋,排在了世界首位,而反观我国的这次调控,虽然以抑制需求来保障供给,但即便是房价降了20%-30%,又有多少人能支付得起高昂的房价?2007年6月,我第五次到达新加坡,陪同我的司机范先生54岁,年收入不足8万新元(1新元等于5人民币元),达到了中低收入标准。5年前他买了一套3居110平方米的新加坡组屋,价格21万新元,用了一部分公积金,其余靠贷款,目前还差5万新元就还完了。几月前他刚刚做完胃切除手术,又用中央公积金付了大部分医疗费,虽然目前单身,但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55岁以后,其个人账户变更为退休账户和医疗账户两个,其成员在中央公积金计划账户内的数额达到最低规定后,可以提取部分积蓄。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半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半由职工个人缴存,总缴费率为16%左右。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由于住房公积金单列,养老、医疗和失业则采用保险形式,按基本工资为基数,其中养老保险比率为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率为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比率为单位1.5%,个人0.5%。从比例来看,个人缴费比例与新加坡相当,单位则要高一些。但是,我国目前工资水平偏低,用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难度还是偏大些。所以单从住房这点来说新加坡房地产政策上要比我们惠民以及成熟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