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连续8年出台1号文件,深得民心。可是,在一些地方,“补”的赶不上“漏”的,地方政府通过其它渠道从农民那里索取的要多得多。现代化建设不能以漠视、甚至牺牲农民权益为代价
家乡的习俗,年三十团圆饭前上坟祭祖。献上酒菜,敬烟烧纸,炸响鞭炮,寄托哀思,汇报收获,祈福新年。
这是个4000多口人的大村子。坟场规划在村庄东南角向海的滩地里。每个家族的老少爷们儿相约着集体祭祖,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在大路上排成排。平时天南地北各自忙碌,这是一年中聚得最整齐、最热闹的时候,一路上说不完的话:
这几年没来大水,河滩里的庄稼年年好收成,谁家出鱼塘赶上了好行市,谁家小子在城里混好了买了新房子,谁家生了二胎法院来人上门追罚款……
最后的话题还是集中在土地上。大伙纳闷儿的是,农民的地怎么越来越少。这个村子耕地、滩涂、鱼塘面积统共七八千亩,以前人均八九分耕地,现在人均不到三分地。尽管人口稍有增长,但不至于变化这么大。地都哪儿去了?并没有国家工程占地,而是都掌握到集体手里,变成机动地了。而且,这些地发包出去,收了钱,跟村民也没关系。连同滩涂苇场、鱼塘发包收入,每年村里上缴镇政府近200万元。
这200万究竟算怎么回事儿?!税吗?费吗?农业税费不早就取消了吗?
进一步说,集体留这些机动地、鱼塘、苇场合理吗?即便这是历史形成的,收益也该留给村集体、留给村民呀!
还有人不服气,中央三令五申土地承包关系要稳定并长久不变,可是到一些地方就让风刮跑了。
村里的事儿,村里做不了主。其它村也是这么缴的,什么名目农民不知道,政府说了算。这个镇没有一家像样的企业,每年上缴几千万给县里,主要从各村收来的。全县这种情况比较普遍。邻县也不同程度存在这种问题。
在另一个村,还听到了这样的话:如今从上到下甚至村民小组都做土地生意!此话怎讲?农民到村里申请宅基地,以前交不了几个钱,现在一间屋要1万元费用,三间屋一座宅子,得交3万元。都不知道这笔钱最后给谁用了。
一条新的国道笔直地修起来了。于是,国道两侧,政府大楼搬过来了,示范园区圈起来了,绿化带铺开来了,不通上下水的新楼盘开起来了。又占了许多稻麦两熟的优质粮田,但给农民的补偿却很少。
中央连续8年出台1号文件,无论形势多么复杂,面临多少困难,都千方百计逐年强化惠农政策,深得民心。可是,在一些地方,“补”的赶不上“漏”的,地方政府通过其它渠道从农民那里索取的要多得多。这与中央反哺“三农”的决策部署是相悖的,与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强烈期待是不相称的。
全国之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愿望都很迫切、热情都很高。我们鼓励创新、支持改革,但现代化建设不能以漠视、甚至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深化农村改革,要把农民的合法权益完整彻底、干净利落地还给农民。这可能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上最顽固的、也是必须清除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