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盼已久、姗姗来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终于结束了。留给房地产业从业者和企业的,却不是什么好消息: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房地产政策为何仍然“咬定青山不放松”?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条。第一,调控效果尚未达到预期。高房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改善民生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一只“拦路虎”。自2009年12月以来的这轮紧缩型调控,核心目标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以及使房价合理回落。两年以来,房价上涨势头趋于减弱,并于今年10月首次出现拐点,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涨幅出现下跌。然而,这只是刚刚下跌,房价调整态势只有持续一段时间,房价偏高的一二线城市出现10-20%的整体性回落,才能定义为效果显着。
第二,房价大幅反弹的条件依然存在。导致近十年来我国房价过快上涨的因素有很多,可以归结为三类:一是住宅需求旺盛,除了自住需求外,投资投机性需求量大,这主要与流动性充裕、民众投资渠道狭窄、产业资本转移等有关。二是住宅供应偏紧,部分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住宅开发结构不均衡,尤其是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宅供应偏少,不能满足广大民众的自住需求。三是住宅成本高企,土地财政催高地价,原材料、建材、设备、劳动力价格快速上涨。上述这些因素,多数仍未缓解或消失,如果过快、过猛的放松调控,房价极有可能再度出现2007和2009年那样的大幅反弹。
第三,经济环境基本稳定。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经济快速下滑,2009年一季度GDP增幅低探至6.1%。为了刺激经济,国家较大力度的放松了房地产政策,从而为保持经济增长贡献了重要力量。而本轮经济调整,只是稳中有降,三季度GDP增幅仍在9%以上,即便明年上半年继续下滑,情况仍显着好于2008年。宏观经济面的基本平稳,为房地产调控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现阶段尚无必要明显放松调控。
不妨回顾近几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政策的导向。2008年提出:要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业支柱产业作用结合起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负担,发挥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2009年提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2010年提出: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今年则提出:要抓好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显而易见,一方面,加强住房保障,尤其是完善四个环节的运作体制、机制,明年原计划1000万套新开工量,将有所下调,重点由追求规模,转向健全制度;另一方面,除调控继续从紧之外,还强调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这也是近几年一贯方针,主要是更好的满足这类需求,供应量增加之后,有利于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的稳定和合理回落。
另外有一点也值得关注: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1月上海和重庆率先进行试点,这就意味着,年底前后,在对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明年很可能增加试点城市。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完善税制的客观要求,也有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理应积极推进。随着房产税试点城市的增加,有利于行政调控手段向经济调控手段的转变,这也是完善房地产调控的应有之义。
中央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的三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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