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傅传耀妻弟闵从钊腐败案移送检察机关(图)
12月8日,贵州省委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张美圣通报了贵州省环境建设年案件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其中,闵从钊腐败案名列其中,通报内容如下:
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遵义汇川区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闵从钊被法办
案情概况:闵从钊,男,汉族,1959年10月生,中共党员,2000年至2011年,任遵义市汇川区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23名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收受房开商贿赂和干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并帮助亲属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倒卖获利。
处理情况:2月,遵义市纪委监察局对其立案调查,8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网上爆料:闵从钊长期腐败保护伞是其姐夫傅传耀(原贵州省遵义市市长、市委书记、现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及姐姐闵崇艺(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附: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的妻子女法官闵崇艺放高利贷传奇
作者:张耀杰
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中国廉政周刊》
图:贵州省遵义市76岁的陈维垣老人实名举报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的妻子,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县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闵崇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9月28日披露的消息,温州高利贷老板举家潜逃,八成债主为当地公务员。
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温州地区如此,在市场经济相对滞后的革命老区贵州遵义,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几天前,贵州省遵义市76岁的陈维垣老人,辗转交来一份写给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的实名举报材料。他所举报的是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的妻子,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县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闵崇艺,通过其弟弟、已经被带走“双规”的遵义市汇川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闵从昭,向何超发放600万元高利贷引出的一系列颇具传奇色彩的经济纠纷。
陈维垣早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土木工程系,1957年在遵义湄潭县建设科任职期间,因为“脾气很倔,老爱和人争论吵架”而被打成“右派分子”。1993年,58岁的陈维垣以遵义地区老龄问题委员会春晖公司的名义,申请组建遵义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1997年3月20日,与老龄委脱离关系的遵义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城公司),正式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陈维垣为法定代表人。随后,该公司取得遵义中心城区黄金地段公园路的开发项目,拟建“遵义湘江大厦”。由于有融资需求,陈维垣经人介绍与遵义务川人何超、佘英夫妇认识,双方于1998年1月24日签订《联营合同》。
同年3月,在对公司营业执照申请年检时,何超对申请书作了涂改,将法人代表改成了何超自己,从而把陈维垣的公司非法夺走。陈维垣发现后,多次找经办此事的遵义市工商局理论,却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他一怒之下,于1999年8月16日向遵义市中院提请行政诉讼,状告遵义市工商局行政行为违法,并将何超列为第三人。
2000年7月5日,遵义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遵义市工商局变更金城公司法人代表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由该局发还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企业法人证明书》。一审判决后,遵义市工商局及第三人何超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次,陈维垣“不明不白”地输了官司,公司还是被何超夺走了。这时,已是2001年的10月26日。此后,陈维垣开始了旷日持久的上访申诉之路,包括《法制日报》、《工人日报》、《贵州都市报》在内的多家报刊,也反复进行了跟踪报道。7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了此案,并于2008年3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200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贵州省高院判决,维持遵义市中院作出的一审行政判决。
然而,又是两年过去,陈维垣的维护诉讼依然没有任何结果,其症结就在于升任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后分管(联系)贵州省政法口工作的傅传耀,为了维护何超与闵崇艺、闵崇昭姐弟之间授受高利贷之类的利益捆绑关系,曾经多次出面向相关部门“打招呼”和“做工作”。
据《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7)遵市法民二初字第10号》记载,2005年1月至11月期间,金城公司(股东为何超、佘英)分别向张显超等21人借款1222万元(其中张显超140万元,简明40万元,王淑媛50万元,王荣蓉40万元,闵从玉20万元,闵从华40万元,吴炜40万元,闵晓燕320万元,陈颖玉60万元,陈麦隆60万元,杨蕊30万元,王勇80万元,王娅12万元,周庆华24万元,王代成10万元,闵德勋66万元,王永琴16万元,袁正洪28万元,闵劲松46万元,郭正容60万元,张炜40万元),约定在2006年8月归还。借款期限到后,金城公司未归还如上借款。2006年11月29日,前述债权人委托张显超、余向阳诉至本院,请求判令金城公司、何超、佘英返还借款1222万元。
经陈维垣多方取证调查,该案中的21名债权人中,有5人无身份证信息,另有5人的身份证号码不是18位数而是15位数,还有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竟然是17位数,其中竟然有8个人是闵崇艺、闵崇照姐妹的同姓本家。而该案的实际放贷人,其实只是借给何超600万元的闵崇艺,1222万是何超应该归还给闵崇艺的本金和利息。就是这样一份既没有21名债权人签字,也没有何超、佘英两被告签字的无法调解书,在被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直接导致陈维垣及其金城公司既丧失了拟建“遵义湘江大厦”的部分地块的开发使用权,而且被非法扣缴了150万元资金。执行拍卖的贵州春秋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李鹏告诉陈维垣,此次拍卖的委托方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奇怪的是,在被吊销执照前,那块地的合法所有人依旧是金城公司,法院有何权利剥夺法人的合法财产?”
另据当地的知情人士介绍,比起借出600万元、收回1222万元的高利贷,傅传耀、闵崇艺夫妇通过闵崇艺在遵义市汇川区国土资源局任副局长的弟弟闵从昭和傅传耀在遵义九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老总的侄儿傅芝国构建的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链条,所贪污吸纳的公共利益,更是一个难以估量的巨大黑洞。
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简历
傅传耀,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贵州金沙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6年8月至1978年9月,任贵州省金沙县岚头公社党委副书记、公社团委书记;
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贵阳师范学院毕节专科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0年8月至1983年1月,任共青团贵州省金沙县委工作员;
1983年1月至1990年11月,先后任贵州省金沙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纳雍县委书记;
1990年11月至1997年2月,先后任贵州省毕节地委委员,纳雍县委书记、毕节县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其间: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2月至1997年7月,任贵州省遵义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7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贵州省遵义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7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9月起,任贵州省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年1月,当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同志是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贵州省委委员。
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的妻子闵崇艺简历
闵崇艺,女,汉族,1956年5月出生,贵州金沙人,大学学历。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县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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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和他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妻子闵崇艺“双规”了的消息在贵州省遵义市成了热点新闻,传得沸沸扬扬,不光基层普通民众议论,奔走相告,连遵义市在职和离退休高层干部都关注,觉得贵州省委是应该重拳出击,严惩遵义官场腐败了。
贵州遵义离退休老同志(包括老红军、老八路、老专家、老教授、原遵义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感再次反映贵州省原遵义市委书记,现贵州省人大副主任傅传耀的严重腐败问题,这是我市广大干部和群众多年反映强烈又无可奈何的(见遵义老干部致党的十七大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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