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28 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 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 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最近广电总局动作频频,“限娱令”“限广令”相继出台,电视台首当其冲,有业内人士预测, 28日广电总局下发的规定会导致各地电视台损失不少于200 亿元。
这些针对电视台所颁布的“限制性”政策,许多行业人士认为,大大有利于网络视频行业,可能会刺激广告主们更加关注视频广告,从而提高视频网站的议价能力,促进网络视频广告收入的提升。
但是,笔者认为,从短期来看,对传统电视的限制性政策或许是有利于视频网站的发展,但是从长远来看,广电总局“限令”之下无赢家,不论是电视台还是视频网站的发展都会受到政策监管这个“紧箍咒”的束缚。
原因很简单,广电总局今天能限制湖南卫视,明天就可以限制青海卫视,今天能限制电视台的广告播放,明天就能限制视频网站的广告营收。所以从长远来看,视频网站平白无故的增加了一个面临监管的运营风险。
此前56网就有遭受突然关站的先例,直接导致元气大伤,行业排名和用户规模受到极大影响,最终不得不以8000万美元卖给人人网,周娟多年努力的上市梦想也被夭折,由此可见一道指令就可以对一个网站形成致命的打击。
众所周知,我国互联网行业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完全是由IT人夜以继日的汗水浇灌出来的,其“野蛮生长”和政策的宽松有着很大的关系,造就了互联网行业相对透明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在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新浪、网易、搜狐、优酷等巨头成功的背后,相关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起到的作用实在是非常的有限,他们除了“限制”还是“限制”,积极作用简直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宽带的不给力还严重制约了我国互联网,尤其是视频网站的发展。
反观传统电视行业,相关部门在思想、内容、经营模式等各个方面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各种条条框框成就了今天电视上所看到的同质化和烂剧连篇现象。在视频网站差异化竞争日趋激烈,自制内容逐渐兴起的今天,我们实在是不愿意看到视频网站最终也变成电视台一样陷入严重的同质化和没有思想的烂剧充斥的局面。
虽然不希望触及政策监管的范畴,但是随着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会难以避免的碰到这个“雷区”。据易观国际数据显示,中国的视频网站2009 年广告收入仅5.8 亿元, 到了2010 年已经达到21.7 亿元。但是与电视行业2010 年958 亿元的广告收入相比,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仍难望其项背。随着三屏合一的浪潮滚滚而来,未来网络视频势必会与互联网电视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悲催的是,仅有6家企业获得了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是CN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杭州华数、百视通、湖南广电、南方传媒。均属于广电势力。所以,未来视频网站一方面会越做越大,另一方面也会被“紧箍咒”越套越牢。
张维迎教授曾经说过,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更多的运用市场的力量,依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去解决,行政干预只会将市场经济向拉回计划经济,是一种倒退。真心的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少一些通知,多一些服务,少一些干涉,多一些正向倡导,将时间和精力多用在法律环境建设上,如果有时间,还是多管管盗版等不利于行业发展的难题吧。
———————————————————————————————————————————————
我的联系方式如下:QQ:1751866575 E-mail:[email protected]
我的微博:http://weibo.com/chendewu
版权声明:本博文章均为原创,仅代表博主个人言论,与任何官方或非官方组织无关,欢迎任何媒体转载,但请保留文章出处与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