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目的与方法


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目的与方法
 
廖仁平
 
关键词:目的 方法 辩证法 系统悖论
 
 :简要分析了人们将目的与方法相混淆的原因,提示人类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等手段都是为了增进人类幸福这个终极目的,揭示了人们为一些手段的差异而过分争议的荒谬性。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弄清人类社会的目的(意义)与达到这些目的的方法(手段)当然非常重要。实践中人们将目的与方法相混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由此而致的失误也很多,有时还会因不理解各自方法的合理性还要大动干戈、兵戎相见。
人类为什么要组成社会?当然是为了每个人更好的发展,并得到更多的个人幸福。所以人的发展与幸福才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唯一目的。
为了达到让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更好地发展,并得到更多的幸福,社会会根据当时的各种条件选择他们(主要是统治者集团)认为最好的方法。如计划、市场、公有制、私有制、独裁、民主、科学、法制、宗教信仰等。任何方法本质上都是价值中性的,没有什么道德判断上的好与不好的问题,只有实践中的有效还是无效的问题,能达到目的的方法就是好方法,不能达到目的的方法就不是好方法。
这又似乎为那些不择手段而达目的论者们提供了支持。其实不然,为达个人目的而置他人利益不顾的手段可能对个人是好方法,但社会不能听之任之,所以要共同立法约束。
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或其它什么主义,无论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或者其它什么论,只要长远看有利于国家大多数人的幸福、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国强民富,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这一切皆是方法而不是人类的目的。
人类社会实践中的许多冲突却常常因为采取了不同的社会实践方法所致,如到底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是信神还是不信神?甚至于为了信什么样的神也可以打仗(如十字军东征: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战:11世纪基督教会分裂成罗马公教和东正教,完全把宗教组织变成政治和权利斗争的工具。特别是罗马公教发动的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十字军东征战争,表面上是两种宗教信仰的争斗,实际上是基督教教会的统治阶层,利用和煽动民众的宗教热情,为他们的财富和权利进行战争,是完全违背基督教教义的政治行为。从1096年至1291年的近二百年时间里,罗马公教先后组织了向东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八次十字军东侵,给许多国家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其中的原因可能非常复杂,但教徒们混淆了人类发展与幸福的目的与方法是其易被政治利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什么人类常常会混淆人类发展与幸福这个目的与达到这个目的时的各种方法?
可能原因之一是:因为在达到人类发展与幸福这个目的时,必然要有具体的一些方法,有些方法效果好,所以人们就总是念念不忘,容不得任何人有一点点的改变。为了维护其好的方法能够长久地存在,社会鼓励那些维护他们认为好的方法的种种言行,甚至于将之神圣化以至于有些人会将得到这种神圣当成是人生的最大意义或生存的终极目的。
可能原因之二是:各种宣传的影响如各种宗教提倡的修来世、灵魂救赎等,社会学家或政治家提倡的为某种主义而奋斗终生等。这些提倡的行为有时候与人类发展与幸福这个目的刚好一致,行为者自己得到了幸福,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这当然会进一步强化其信念。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将其行为时的方法当成是人生的目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意识形态争战给人类整体长远的发展与幸福造成了巨大伤害。
每一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历史条件,无所谓价值判断意义上的好与不好,人类在追求发展与幸福时可以用的方法当然也没必要是单一的,可以多种方法相机组合而用。只有那些比较保守的社会,才会固执己见、不思进取,才会为什么主义而争论不休。真正对国家民族负责任的领导集团,不会拘泥于什么形式,无论何种方法,只要对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有利,对提高国民整体的幸福水平有利,都会为其提供施行的机会。比如说计划与市场这两种方法对经济管理的应用,越来越多的精明政治家们已经不再为其姓社姓资而争论了,它们都只不过是一种管理经济的方法,什么条件下适合用什么方法,用就是了。
细心的读者们可能早就看出了我的这些思想不过是实用主义的一种表达,我承认,我的这些思想没有多少新意,大部分就是实用主义的。但我并不反对特定时期政治集团对某种主义的特别偏向,因为当这种主义代表了人类长远的可实现的福利时,不稍为偏向一点,就不足于推动人类文明发展。但我要提醒的是:无论多么好的方法都是手段,不是目的。此时此地效果好的方法,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到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同样有效。
所以任何方法都是可变的,也应当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其变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达到人的发展与人的幸福。
短时间内,说服人们约束自己牺牲眼前利益,而服从某种规则、信仰、制度、文化等,都没问题,目的是为了能让社会成员们整体长远获得最大化发展与幸福。唯此,才是正义而道德的约束。
此外,任何方法的效果好坏,不是其方法提倡者们或施行者们嘴上说的,而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可才有效。当一种方法被社会成员们所普遍怀疑时,社会成员们天然有权要求探索另一种新方法。少数原方法的既得利益集团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剥夺社会成员这个最基本的人权。遗憾的是人类历史的实际是:原方法的既得利益集团天然有以各种名义各种方式剥夺社会成员这个最基本人权的动机。当矛盾不可调和时,各种形式的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人类文明化进程中,各阶级间的对立冲突会变得越来越温和;当社会中的多数人(包括统治集团中的精英们)都明白了社会发展的系统性等道理外,当人们的基本生存条件已经得到了保障后,过去那种你死我活的极端斗争方式会逐渐显得没有多少必要,从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用来分析,人们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已经没有了多少非得用生命来进行博弈的必要了,因为在现代物质比较丰富的时代里,用拚命的方式进行争斗,所得常常与所失不成比例,稍为理智点的人都不会轻易走这种极端,就算少数革命家们要想这样做,响应的群众也会越来越少。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和平共识的概率已经变得越来越大。(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虽然存在大量的贫富分化,但并没有产生无产阶级革命,原因就在于无产阶级本身的生存条件也相对于过去大大提高了。它们的革命动力特别是极端的暴力性革命动力已经越来越弱。)
 
目的与方法当然还有相对性,人类的终极目的是人的发展与幸福,但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的许多中间步骤,比如某种制度的建设本身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阶段性目标(或目的),所以才有所谓建设某某主义制度的目的。而为了此阶段性目的,人们会做出种种努力,这些努力又是建设某某主义制度之目的一些方式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