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目的非常的明确,那不是通过资源税的改革,引导全社会节约使用资源、合理使用资源,同时减少因为资源的滥采滥发而导致的环境污染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从而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资源税的征收是从量的,而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国际间的流动性大泛滥所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的飙升,使得那些拥有资源开采权的企业不顾环境而肆无忌惮的滥采滥发,在将自己的腰包塞得再也放不下的同时,却给整个国家留下了满目疮痍,留下了无穷无尽的环境后患。资源属于全国人民,可是,其所带来的好处却为少数人所得,因此,我们就看到那些资源大省或者地区,一个小小的科级甚至股级干部,因为掌握了资源开采的审批权面量跃而成为亿万富翁。可是,当地的老百姓却在忍受着资源被恶性破坏之后所带来的无穷无尽的灾难,诸如癌症村、儿童血铅超标村之类的不时见诸于报端。
因此,对资源税的计征方法实行改革,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而且越早越好。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它的任何变化都必然会传导到下游去,从而有可能引发价格的全面上涨,这一点我们却是不能不预防的。特别是在通货膨胀高居不下的当下,这一改革措施很有进一步助推CPI上升的嫌疑。对此,我们不能不谨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