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谋杀”与经济增长】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中国人的”。
我不是鲁迅,而且我们毕竟是处在据说是被鲁迅先生暗中支持的社会主义中国,所以,我有理由说服自己,不要像有些人那样,认为社会中的黑恶势力会如此的愚蠢,以至于会在一个阴雨绵绵的上午,采取如此恶劣的碾压方式,明目张胆地去“谋杀”钱云会,仅仅因为这个人坚持不懈地为保护自己和其他村民的权益而上访。
但是,如果参照在2010年11月18日在云南泸西发生的煤矿爆炸和开枪事件,各地频发的因为对抗不公征地而自焚的事件,以及一些并未能爆出来而掩盖的事件,那么我们会感觉这种“谋杀”还是颇有些似曾相识的。
当然,我还是觉得在温州商业头脑如此发达之地,明目张胆的“谋杀”可能性是比较低的。也许在这个早晨对钱云会的最初纠缠(如果有的话)只是出于吓唬的目的,但是,事情最后没有弄好,搞出了人命。而老百姓以及网民因此群情激愤,不断地建构“谋杀”的质疑和可能性。政府的公信力在这个过程中也在不断地遭受冲击。也许政府针对这些质疑和建构,通过网络和一些广播不断地公布事实和证据,予以应对(可能不可避免地需要找到一些嫌疑人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必要地安抚民众,才是上策。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很早就注意到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生产要素其实不是物、人或资金本身,而是对这些事物的权利。当事人对某项权利(也就是生产要素)的使用,可能导致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在科斯看来,制止这种损害会带来一定的相互性:禁止某人使用某项权利,无疑增加了该人的成本,对该人同样构成损害。问题的关键在于避免更大的损害,而让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是“避免更大的损害”的一个重要保证。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一切都好说;不过,市场交易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和成本。这就需要形成一定的组织形式以降低相关的费用和成本,除了企业命令之外,政府直接管制也是可能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替代性组织形式。
所以,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发挥强大的作用,事实上降低了交易费用。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国民已经习惯了服从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权力,对自身的权利遭受损害可能浑然不觉。所以改革开放后,政府和商业实体挟持着计划经济的权力余威,让许多原本可能在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构成侵害的“生产要素”使用行为,或者逃避了相关的责任惩罚,或者降低了交易成本。总而言之,保证了较好的经济效率。当然,其代价是贫富分化。
这一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损害他人的权利),在将来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进一步萌发,以及社会团体维权能力的提升,其作用会越来越淡化。
未来的经济增长需要更多地依靠知识、技术和制度上的创新,所以,目前中央政府强调建设创新型国家。但是我们在组织层面上似乎还没有很好地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做好准备。
如果我们继续依赖原来的“损害”他人权利的方式推进经济增长,那么,未来十数年,类似钱云会事件之类的情形会大量增加,势必对政府的公信力形成剧烈的冲击。
如何挣钱是很有话题可说的。停车位产业需要以中国的独特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