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过路费事件 不该出现的民生之痛


     天价过路费事件  不该出现的民生之痛

                                  陶凯龙

据《新京报》北京报道:河南禹州的时家兄弟因368万过路费案而引起关注,弟弟时军锋为了捞出入狱的二哥借了巨额高利贷,时家因此而返贫。时家称收费站站长李占峰欲办理军牌遭拒后报复,故而举报称发现军车可疑,李占峰否认。

轰动全国的天价过路费事件是越来越热闹了,正所谓迁出萝卜带出泥,看来事情远远没有像公众想象的那样简单!

首先令人质疑的是368万元过路费是怎样算出来的?有国家什么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作为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为什么在早期没有发现?在这个案子上有责任的不光是法官,检察院办案的人员也有责任,但为什被处理的只是几个法官?同时在

“去掉运沙的成本,打点途经的执法人员和超限站,每天顶多赚300块,这是微利。还不算车子的损耗。”董老板称。这个说法也得到了其他沙场老板的证实。那么,既然是微利,那么多的钱财从何而来?

但是不论如何犯法就要接受惩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却被无限放大出某些部门的无法无天.此时大多数人会认为时氏兄弟的弱势,会同情.犯罪的罪名不能因为是弱势而取消,而这件事暴露出的不作为和无法无天,任意践踏弱势群体的现象确实得到了全国的认可. 弟弟时军锋为了捞出入狱的二哥借了巨额高利贷百余万元,这些钱都花到了身上?

实际上,关于中国公路在过去数年间,以超重违法为由,动辄收取十余倍过路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可是重罚之下,超载依然屡禁不止。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占物流业总成本的1/3,而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令人瞩目:从零到1万公里用了11年;从1万到两万公里用了3年;从两万到3万公里仅用了一年半;到2008年,总里程达6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

公路本身带有公益性,不应该以牟利和暴利为目的,在这里需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同时对于形成公里数达到一定的车辆应该引用国外的先进经验,采取减半收取或者优惠等政策。

对于案件本身,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人们对于司法权威的信任度与服从度只取决于司法判决最糟糕的水平,而不是最优秀的案例。

同时,天价过路费反应出几个国家级问题,一是军牌车就可以不干军事的事赚钱,因为拉沙土的百姓司机,过收费站是谁都看得到的;二是谁管军牌车,不尽职应该谁来管;三是现在在中国的公路上有多少这种军牌车,用手续而不是做建设军事和国防的事;四是军队在国家的规定中是不允许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经营生意的,然而这是归谁来管的,哪个部门有权管理,为什么国家有规定管理却出现真空?

便民为民,是国家行政体制中最核心的一条,但是通过天价过路费事件看到的结果完全颠覆了这个核心理念,这里面有体制的原因,但是更多的是人为造成的,官员贪污腐败和执法机关唯利是图等原因,使原本不应该出现的事件出现了,甚至在一些地方形成潜规则和惯例,如此伤害了民心,也为和谐社会添堵,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治理治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