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在2010年共计征收资源税32.467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20.1亿元,增长164.4%,预计2011年,新疆资源税征收额有望达到54亿元。预计2011年,新疆资源税征收额有望达到54亿元。
自从中央决定自2010年6月1日率先起对新疆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实行资源税改革以来,新疆在2010年共计征收资源税32.4676亿元。虽然这项改革试点才执行半年,但增长的幅度的确很大;这对于把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这不仅对于新疆这个资源大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成效让西北地区乃至整个西部地区资源丰厚但经济欠发达看到了新的前景,随着试点的逐步扩大与完善,会有更多的地区借助政策的“势能”,去调动资源的“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