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个愤青
信孚大学学员
我曾是个愤青,对于这个称呼,我骄傲过、光荣过更加极端狂热过,愤青这个称呼对于我来说拥有着很多含义…意味着热情、执着,意味着正义、反抗,也许还有那么一点虚幻的英雄主义色彩。
我的很多想法都来自这个国家给我的教育,我出生七十年代末,自小唱红歌、听红色故事,满脑子装着都是对国民党反动派和纸老虎美帝的无产阶级仇恨以及对苏联、朝鲜人民兄弟般的国际主义情感,立志要继承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不怕敌人、不怕困难,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更是满腔热血的要准备有一天用我的革命热情去解放还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的美国人民。从教科书上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屈辱,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只会帮洋人一起将屠刀挥向反清灭洋的太平天国勇士,国民党面对日本法西斯淫威时的懦弱无能,认清了只会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反映资产阶级意志的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邪恶本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民主那是用来欺骗糊弄人民假民主,只有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才是真民主,相信有一天,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我们一定会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每到清明,都会被学校组织去祭扫当年在朝鲜战场上牺牲的革命先烈,听英雄的故事,烈火中的邱少云、用胸口堵抢眼的黄继光、为救朝鲜落水儿童牺牲的罗盛教以及高大英勇的王成和猥琐矮小的美国大兵;去感受那场原本不应该发生的战争的惨烈和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后来随着年龄增长,知识的积累,我的阶级仇恨更是有增无减,甚至一度敌视所有来中国的外国人(不包括朝鲜、古巴等社会主义革命阵营的同志兄弟),如果在街上碰上外国人的话我都会故意挺直了腰板、抬高了脑袋用一种不削的眼光看着他并大摇大摆的从洋人身边走过,过后心里总会有一种用出气的感觉,我更加厉害的是有一次,在街上一个美国人向我问路,我不但没有告诉他反而给他指了一天瞎道,事后心里那个光荣啊、自豪啊!哈哈…今天我终于为中国人出了一口恶气,在那个还不懂得生命珍贵的年龄,天真的认为如果有一天祖国需要我献身,我则会毫不犹豫。
那时候“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的我就是一个极左的廉价愤青,我是有原则的,即便知道那些人会骑在人民的头上并捂住人民的嘴告诉别人他们很幸福,但在面对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的时候,我则会顾全大局的一致对外,“逢美必反”便是我恪守的“价值观”。在美国攻打南联盟和伊拉克的时候,我曾为“铁汉子”米勒舍维奇和民族英雄萨达姆的英雄气概折腾的热血沸腾,却对这两位“铁汉子”民族英雄屠杀外族的反人类罪行一无所知,但却对美国的种种“罪行”能够如数家珍的倒背如流;记得最让我“报仇雪恨”的事情就是2001年美国的“9.11事件”了,当看到世贸大楼被撞,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我已经完全控制不了自己了,“炸得好!”这是当时我心声,每当听到死亡人数又上升了,我便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异常。现在回想起来,死了这么多人,都是无辜的人,丧失的是人的生命,是世界上最有尊严的东西,我却为恐怖叫好我岂不是也很恐怖,漠视他国的生命视儿戏,不知道自己已经悄悄成了鲁迅笔下的“超级看客” 我很悲哀。
作为愤青,我曾以统治者的身份语气在网络里指点江山,动不动就打打杀杀,一副慷慨激昂,摆出随时都想要英勇就义的样子,当我遇到车匪路霸这样不平之事的时候,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作为愤青,我曾是个战争狂,跟别的愤青一样嚎叫着中国应该用武力统一台湾,关键时刻毁掉台湾也在所不惜,绝对不能让台湾变成美帝的“航空母舰”,在我眼里战争就像是下棋,死几亿人不算什么。殊不知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要善待自己的国民,让国民对这个国家有发至内心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这也是我们目前所缺少的;当大陆像美国那么富裕,那么民主自由,台湾人肯定很想做中国人。当中国有了像美国一样的吸引力,可以有我们自己的“美国梦”,当台湾人甚至其他国家的人以加入中国国籍为荣耀,统一自然水到渠成了。
作为愤青,我曾是个“爱国贼”,这边我抵制洋货、大骂汉奸,那边我又一边看日本AV,一边大骂日本人;一边看着美国大片,一边臭骂美国文化。
我现在不是愤青,转变是在两年前的一个晚上,无意中看到了“民主小贩”杨恒均的博客,在杨恒均“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嫉恶如仇,从善如流”成了我的座右铭,我成了老杨铁杆粉丝。文章轻松幽默、角度独特、观点中肯,原来民主其实很琐碎,它离我们很近,更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就是孩子杯中的牛奶。
是啊,一个晚上的工夫,我已经从一个典型愤青变成了一个“民主斗士”了,世事难预料真是太诡异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我今后所要追求价值观。
接下来,一发不可收拾,我对民主的渴望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秦晖先生“低人权优势的中国模式”;于建嵘的“刚性稳定”,也知道了“台湾人为什么活的有尊严”;熊飞骏的“我们不能只允许专制一错再错,却不允许民主稍有失误”。民主是目前最不坏的一种制度。
民主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了,我注册了凤凰博客,决心写关于民主的博客,来传播民主思想,信力健、颜昌海、李悔之、李剑芒、王晓阳、许锡良成了我的博客好友,看他们的博客成了我每天必做的功课,因为我从中嚼出美妙滋味了,常常被他们为公民思想启蒙冒着被请去喝茶的危险所作出的努力而感动,为“绝不”表示遗憾;更为公民用脚来投票感到无比焦急。美国自从制定出“人类第一部人权宣言”,以民主自由为核心的人权思想就开始被世界大部分国家所接受,就像刘亚洲所说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持久的崛起。民主思想传播不受国界限制,也不受历史限制。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而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和法治背后的制度”。
从自己愤青一路走来的经历和感受,我曾经就是一个跟在舆论后面裸奔没有思想的木偶,愤青从来就不缺乏激情,不缺少崇高。如果说,中国人缺少血性,那是绝对是诳人的鬼话;中国人缺少的是理性、缺少的是一种怀疑批判独立思考的精神,上述症候者就像一头血液上涌的公牛,看到一块红布就发疯的冲过去,管它那里有些什么;这样,当无知无畏的愤青主导这个社会时,文明被冲撞得稀巴烂就不足为奇了。霍弗的《狂热分子》说得好“一个群众运动会吸引到一群追随者,不在于它可以满足人们追求自我改善的渴望,而在于可以满足他们自我否定的热望”。因为,他们渴望通过群众运动、甚至希望用极端的方式把社会重新洗牌来获取新生希望,确认建立共同的事业,这是对愤青的评判更是对其极为深刻的诊断。
我曾是个愤青,现在作为一个民主宪政的粉丝,我早已懂得了上天赋予生命的尊严和其中所包含的东西,那个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