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是两件小事。一件是,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大垅乡牌骆村公布享受低保村民名单,村民发现有10余户不符合条件,甚至有3名去世的人还在名单上,其中包括县民政局副局长的父亲(《京华时报》1月18日);另一件是,人民日报连续报道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镇东乡五保供养资金截留问题有了结果,村支部书记等4名相关责任人员被严肃处理(《人民日报》1月18日)。
然而,这又不能完全被视为“小事”。那一点穿越千山万水,递送到普通村民手中的那一点低保金、五保金,在权贵者眼里,数目可能十分微薄,但却是承载着国家的责任、政府的温暖、民众的关怀。某种程度上讲,这点钱也是那些生计艰难村民的救命钱。兹事体大,不可不察,绝不可以“小钱”视之,也不可将其看成是“小事”,更不可任其毁在“最后一步”。
“最后一步”频频失守,首先在于有些管理部门缺乏监督,运行程序不透明。目前农村低保金的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等等,基本上都是在民政和基层政权内部封闭运行,该给谁、给了谁、总数有多少……这些关键信息往往只掌握在很少的人那里,类同暗箱操作。虽说也有公示,但这种公示执行得并不是很到位,至少并没能完全或者基本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屡屡发生。
以江西省为例,据江西省民政厅披露,2010年全年,江西共对3万多名基层干部亲属进行备案登记,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干部亲属低保资格7000多人。而据湖口县民政局去年10月发布的消息,全县当年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547户907人,涉及村干部及亲属28户54人。数目如此庞大,令人触目惊心。要知道,每多一份不该拿而拿了的低保,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会失去这份弥足珍贵的保障。此种骗保大面积发生,必将形成对国家政策的严重扭曲。
民政系统负有输送政府温暖的重责,事务固然繁杂,但事繁并不应该成为责任弃守的理由。民政局副局长父亲去世两年为何仍吃低保?湖口县民政局有关人员的解释居然是:“全县7000多户低保户,仅凭我们科室3个人,根本不可能核查清楚。”这样的说辞公然放弃监管责任,放任自流,也难怪这个县低保发放混乱了。
其次,部分农村基层组织过于冷漠自私,缺乏公心。公众可能也注意到了,骗取、挤占低保金、五保金的关键人物中,往往是村干部。事实上,这些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在送温暖过程中随意发放、肆意截留屡见不鲜,不夸张地说,甚至已经成为了国家关怀能否顺畅、公道地输送到普通百姓那里的制约性因素。一些村干部的作为甚至已经不再是骗保,而就是公然的欺压百姓,公然的占用公共资源。
与媒体披露的官员贪渎相比,村干部的此种贪占可能并不起眼,但其后果并不逊于那些“遥远”的贪官。因为村干部就生活在村民身边,可触可感,所以,其所作所为除了可能直接影响困难群众的生活之外,还会削弱政府的公信力,伤害民众的感情,动摇民众对政策的信任。
政府的温暖不能毁在“最后一步”,这个难题不解决,国家的惠民政策只能是层层递减、层层损耗,到最后被扭曲、变味。而要解决“最后一步”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引进社会监督,加大惩治力度;另一方面,公正廉明、风清气正的良好政风需要层层发力,比如,县民政局副局长的父亲“死人吃低保”的问题不解决,则村干部就会以此为借口,让自己的亲属骗保。可见,官不贪、吏不占,治吏先治官,或者,上下共治、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