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的“政治献金”(图文)



 

孔夫子认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是连尧舜都难以企及的圣人之举。但在国人的理解中,做慈善的人就应该不张扬、更不能要求有回报,如果含有其他的商业或政治目的,那么慈善本身就变得不那么纯粹和高尚了,是对慈善的一种赎渎

2010118,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宣布向金陵大报恩寺重建工程捐赠10亿元人民币,这成为迄今为止中华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赠。消息不胫而走,果然引来了一片争议之声。

 

可以接受的商业目的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是中国人对慈善事业的理解。按照这种传统观念,慈善和商业是天生一对天生矛盾体——前者不求回报,后者却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两者泾渭分明。

其实在西方,慈善事业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理念和框架。他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是股东回报,纳税、解决就业,遵守法律;第三个是企业公民理论,如果不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情愿放弃企业;而中间层面就是战略慈善,是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利益的广角审视,让慈善与企业的声誉、品牌、营销有更好的关联度。

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成功的慈善事业、关联型营销活动能够帮助企业将慈善捐助和商业利益联系在一起,才能相得益彰。在国外,商业模式早就进入到了慈善系统中,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建立的慈善机构就是一家会赚钱的基金会,他们将经营慈善的理念引入到慈善事业中,合理投资后获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慈善,一部分再继续投资。

在中国当今社会,更多的人开始重新思考和定义两者的关系。著名学者茅于轼就表示,慈善事业也可以商业化,社会责任投资可以让慈善和商业不再水火不相容,因为社会责任投资是以慈善为目的的一种商业行为。全国工商联鼓励把慈善当成一种投资行为,一种商业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对那个帮助者有意义。

在慈善商业时代,其实二者完全可以融为一体。只有将慈善事业置身于成熟的商业运作之中,才能创造出真正辉煌的慈善业绩。凡是那些慈悲为怀、乐善好施的商人,都为全社会所敬重,他们的企业必然会受到消费者的关爱,口碑其实就是最大的利润。

作为万达董事长的王健林,捐款背后到底有没有商业目的?若说绝对一点没有,相信也是不可能的。在商言商,作为商人,这个举动必然会为自己捞到不少好长,如慈善家的形象、企业美誉度、产品知名度等。如果说这就是王健林巨资捐款的商业目的,相信民众大部分是可以接受的。

 

类似“政治献金”

无独有偶。2010年春节,陕西府谷县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件。府谷县位于中国最大的煤田“神府-东胜煤田”的腹地,煤炭工业税收将近占到了该县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三,煤老板们自然成了当地政府眼中的“红人”。

按照府谷县规划,2010年将投资23亿元在新区开工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为重点的标志性工程,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于是在2月22日春节假期刚刚结束时,80多名煤老板应政府之邀,参加了一场煤炭企业新春座谈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全体县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出席。座谈会上,县领导号召企业家们“积极行动起来,全民携手,共谱府谷发展新篇章”。一周之后,府谷县便召开了优秀企业家公益事业捐资大会,57名胸前戴着大红花的煤老板共认捐了12.8亿元。

此事一经报道,便引起了轩然大波。赞誉者称之开创了政商良好互动关系,反对者批评此举好比是“公权力强奸了慈善”。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府谷县此举和王健林的10亿捐款一样,算不上真正的慈善捐赠。因为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第十一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也就是说,政府不受赠是原则,受赠是例外。如果政府成为受捐赠的主体,则会变成一种变相的加税行为。

很显然,南京市政府接受王健林这笔10亿元捐款用于修建大报恩寺,不属于我国法律许可政府接受捐赠的范围。因此,尽管王健林董事长有这个善心,大报恩寺的确需要重建,宗教文化需要传承,但因为南京市政府不是法定受赠主体,无权接收这笔捐赠,需要另外委托一个相关的基金来管理、支配这笔捐款。

其实,上述行为更多类似于国外的“政治献金”。所谓“政治献金”,是指对于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的动产、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给付、债务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但为了防止“金权政治”,各国的立法对政治献金的提供者也进行了适当的限制,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等。

多年以来,大连万达集团与南京市政府已经进行了密切的双赢的合作。早在2002年10月,大连万达投入巨资建成南京新街口万达广场,开始开拓南京地盘以来,2008年4月又投入巨资建设位于河西的南京万达广场。万达集团又先后在南京开发万达江南明珠、紫金明珠、万达华府等在南京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商业地产。

“投桃”焉能不“报李”?此次重建大报恩寺,一直是南京市政府想做的一件事,苦于资金不足,故一直在拖延中等待时机。王健林捐赠10亿元,也算是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件,为南京市的发展建设和我国的宗教事业发展做了一件大好事。

但是,慈善捐助一定要和“政治献金”区分开。在中国,“政治献金”并没有泛出水面,类似的行为更多地以慈善捐赠的面目出现,这也是引起很多人质疑的原因所在。王健林虽然捐赠了10亿元之巨,但却没有在慈善捐助和“政治献金”之间明确进行区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跨向新型政商关系

如果王健林的捐赠是一种“政治献金”,只要是规范的,也算是新型政商关系的体现——从行贿受贿到以慈善面貌出现的“政治献金”,实现了从私人关系到组织关系的跨越,也算是政商关系的一种进步。

在中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很多情况下仅仅停留或维系在私人关系的层面,既企业家本人与政府官员的私人交情。这种关系基本上都是企业家通过请客送礼难以放到台面上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具有各种各样的弊端,尤其容易滋生腐败。很多企业家开始思考如何将这种私人关系转变为组织关系”,在组织层面建立与政府部门及官员之间的良好关系。

政府与企业双方互为利益相关者———方面,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企业提供税收、解决就业和促进地方发展。提高政府对企业的依赖性,这是企业用于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重要方法。如果企业能帮助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实现政绩目标,就能够博得后者的好感与支持,增加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并最终获得适宜的政府政策和环境。

参与公益就是企业博取政府好感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很多企业都通过捐建希望小学、赞助体育盛会、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参与救灾捐赠、成立公益性基金等慈善活动,博取政府的好感、信任与支付。

联想、海尔、宝钢、华为等大型企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公益事业,以此来维护和各级政府的良好关系,很多企业领导人被推举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而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甚至直接当选为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成为副部级的高官。这些无疑有助于新型政企关系的建立,并最终为企业争取各种政策资源。

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企业则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但两者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因为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利益重叠的部分。企业应该关注这些重叠的部分,并积极采取相应的公关策略,同政府之间构建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尽量将自身与政府目标相契合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在这种新形式下,企业不再是单纯地服从和依照政府的决策举棋,二者也不是一些人理解的行贿受贿的利益关系。某种程度上,企业与政府间良性且积极的互动决定了一些行业的健康发展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

从这个角度而言,只要王健林的捐款或政商关系举动是光明正大进行的,只要他们私底下没有不可告人的勾当、没有行贿受贿、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竞争利益,就算是一次成功的政商关系公关。

——原文刊于2011年1月号《中欧商业评论》杂志“管理时评”专栏,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