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和中国总书记谁更牛?


今天,胡锦涛将离开北京,开始为期四天的访美行程。据悉,此次访问被美方定位为最高规格的“国事访问”。届时,胡锦涛及其夫人将会在机场得到美国副总统拜登和夫人的迎接,奥巴马总统将在白宫为胡锦涛举行私人晚宴。中美两大巨头将迎来他们的第八次聚首。其实,两巨头本身就蕴藏着秘密,他们不同的经历、身份、背景,隐含着一些耐人寻味的信息。

1,个人简况

胡锦涛老成稳重,奥巴马精力充沛、英姿勃发。人们很难想到,两人都已过“知天命”之年,胡锦涛高达69岁,奥巴马也已有50岁。两个人都曾求学于所在国的TOP1学校。胡锦涛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获学士学位;奥巴马先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文学,后又入哈佛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奥巴马著有《来自我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重申美国梦》。前者是他的个人自传,后者讲述了他个人的政治理想和观点。

“胡奥”都有着美满的家庭。胡锦涛夫人为刘永清,育有一子一女。刘夫人曾任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至于他们子女的职业和收入,如同国家机密,公众鲜有耳闻。奥巴马夫人为米歇尔•罗宾森,育有两个女儿。米歇尔曾是芝加哥大学医疗中心副主席。两个女儿还很小,大的13岁,小的10岁,目前就读于私立希德威尔友谊学校。奥巴马常常携全家出现在公共场合。

 

美国总统和中国总书记谁更牛?
 

 

2,职务职权

胡锦涛头衔很多,兼有“党”和“国”两种头衔,不过都是顶级的。党的头衔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的头衔是:国家主席、国家军委主席。与胡锦涛相比,奥巴马头衔少得可怜,他只是“美国总统”。

“胡奥”都是两个国家里最有权力的男人,都足以笑傲天下。既然他们要碰头了,就先来一场华山论剑,把他们的职权比较一下。从胡锦涛的头衔看,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他既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又是国家元首,还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奥巴马也是国家元首,由“美国宪法”明确授权为美国最高行政长官、陆海军的总司令。除了党权,奥巴马似乎并不逊于胡锦涛,甚至还要更强一些。

在行政方面。胡锦涛没有权力组阁,对于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官员的任免,都必须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换句话说,胡锦涛不能按照其个人的施政思想构建政府,其政府必须继承上一届政府留下来的班底。按照宪法,全国人大可以罢免胡锦涛国家主席职务及其任命的官员。但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从未行驶过罢免权。胡锦涛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总书记,但同样没有权力决定政治局成员的去留,所有政治局成员在权力上大致相当,从而在中共中央各首脑人物之间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这样的机制防止了党内一权独大出现,建构出派系林立的景观。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中共早已没有了独裁暴君,走向的是相反的一面。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奥巴马有权组阁,提名任命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的行政长官,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提名名单须经参议院批准。同时,众议院可以对包括奥巴马在内的所有联邦官员,提出弹劾案。弹劾通过,即被免职。

在立法方面。胡锦涛有义务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但没有否决法律的权力。奥巴马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以2/3的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在司法方面。胡锦涛有权发布特赦令,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命权则属于全国人大。经参议院的认可,奥巴马有权任命包括联邦大法官在内的联邦法官;除弹劫案外,奥巴马有权对违犯联邦法律的人颁赐缓刑或特赦。

在外交事务方面。胡锦涛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他有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以及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奥巴马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经参议院认可,奥巴马有权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签订行政协定,但缔结的条约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

在军事方面。胡锦涛作为国家主席,有权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作为中共中央和国家军委主席,他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宣战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奥巴马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而且有权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属于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奥巴马可以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奥巴马还可以通过国会授权拥有更大的权力。

3,授权机制

胡锦涛:政权党授,走人大程序,依据是“党管干部”原则。授权程序:首先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再在全国人大经等额选举成为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然后成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最终成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并在全国人大经等额选举成为国家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奥巴马:政权民授,经全国普选,依据是“美国宪法”。授权程序:各政党提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竞选活动,宣传自己的施政纲领;在美国总统大选日,各州按人口比例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出总统和副总统。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008年03月16日,新华网上发布了一篇采访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的电文,文章标题是《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陈斯喜在文章中说:根据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应由全国人大选出的主席团提名推荐候选人;实践中,主席团都是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的。另据《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因此,理论上,中国的权力核心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是一切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的来源。

4,副手权限

美国副总统只是总统职位的“备用胎”,不承担实际的工作。宪法规定,副总统的主持参议院会议,这主要是礼仪性的,因为只有在投票持平时,他才可以投下关键的一票。目前这种情况还从未发生过。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礼节仪式等。但副总统有着重要的使命。根据美国宪法,一旦总统离职、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总统就要接任总统职位。二战以来,有三位副总统在总统任期内接任了总统职务。分别是:罗斯福去世后,杜鲁门继任总统;肯尼迪遇剌后,约翰逊继任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下台后,福特继任总统。

中国国家副主席常常担当“皇储”角色。如果某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获得国家副主席身份,则标志着他将很快成为“一把手”。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访问中国前夕,中国试飞了首架第五代隐形战机J-20,并通过非官方媒体突然曝光。2011年1月11日,胡锦涛会见了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网上却有传言称,胡锦涛在会谈中表现尴尬,竟然对自己的军队刚刚试飞了一架隐形战机毫不知情。美方有高层官员说,当时胡锦涛问中国国防部长梁光烈:“是真的吗”?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总编平可夫说,J-20战机从试飞到曝光其实都是由习近平一手安排的。习近平?他目前正是中国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时还兼任中共和国家的军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