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调控的效果有多大?


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调控的效果有多大?

 

/陈涛

 

据《第一财经日报》927日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其中,“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禁止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被认为是新的调控政策,是“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

应当承认,这个通知对于房地产行业肯定是有积极作用的。比如,《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比如,《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这些规定对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有一定的促进、监督、管理的作用,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建设、发展有一定的稳定作用。

然而,对这次新政“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的调控效果,我却不敢有太大的奢望。

且不说2815宗闲置土地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成为了历史遗留问题?为什么没有及时处置?为什么不能按章办事?为什么没有按规定收回?

也不说这2815宗闲置土地中,60%的属于政府原因导致,而非企业原因所致。

也不说这2815宗闲置土地中,让国土部更头疼的还在于企业的背景——多家央企大户旗下项目涉及土地闲置,包括中石油、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烟草、中房集团、南方航空等,而国资委一度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

也不说一个月前,国土部曾高调约谈各地市长,宣布将在9月问责地方政府闲置土地,眼下9月将尽,国土部却对问责三缄其口,“只闻楼梯上的脚步声不见人下楼”, 10月底完成清查闲置土地已经快成为“计划”。

也不说盘根错节的部门利益与政府利益往往会置法律于不顾,导致各地都有大量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清理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

单单说一个很简单的变通方法就可以了:竞买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不?其控股股东不能参加土地竞买活动,非关联企业可以参加不?别的企业竞买到了土地,可以转让不?

现在的媒体真会玩噱头,明明是一个普通的而且大部分内容是老调重谈的,落实下去效果并不一定会有很大的通知,被说成了“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还要说“由楼市回暖引发的二次调控预期,终见端倪。”

就这个通知,能算是“二次调控”的“重拳”吗?就这个通知,会有多大的效果呢?

20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