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公约和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的实施,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提出的几点建议:
 首先,促进技术开发和转让。近年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也略有新的突破,这些技术的突破必将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奠定深厚的基础,为建立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撑。

  其次,创新机制与盈利机制。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用于减缓和深运行,这是向前迈进了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一步,值得称道。然而具体到这些资金如何筹措、如何使用,如何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等方面,这些问题悬而未决,需要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第三,加强适应减缓的建设。适应和减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方面,应该谨慎的对待和处理,但是国际社会对适应气候变化问题重视不够,广大发展中国家历史节能减排,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较弱,有他们承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后果。国际社会应当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困难的处境,倾听他们的声音,尊重他们的诉求,提高内在的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发达国家应当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降低气候变化的危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可在发达国家的支持下,加强对国内极端气候事件的检测、预警和科学的防范。加快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考核体系,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四,扩大社会参与。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我们应当和国际间合作组织磋商和谈判,但是政府发挥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保护气候就是保护人类共同的利益,这项工作离不开合资企业、公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广泛的参与和共同的行动。

  第五,推进绿色经济复苏与可持续发展。世界经济周期性的波动的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危机总会过去,复苏和繁荣终将到来,而气候变化是比金融危机更为持久的全球性危机,其应对的问题更甚于金融危机。当然金融危机带来的并不全是灾难,也有机遇,各国应通过转变经济发展,发展绿色产业,来促进全球经济的恢复,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通过建立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绿色产业发展的基金能力,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投入,完善环境法,打击破坏环境的各种行为。在发展绿色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多搞合作,少施障碍,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互利双赢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