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要对“三桶油”说“thank you”吗?


    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14日在2010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某些行业出现垄断是正常的。“如果没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3个石油企业,中国经济早乱了”。(9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李荣融先生为了证明“三桶油”垄断之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举例说,2008年世界性油价高涨时,“三桶油”为了保持国内油价稳定,承担了高达1680亿元的巨额亏损。言下之意,如果当时没有“三桶油”作为中流砥柱,而是任由国内油价与国际接轨,中国很多行业都将无法承受浪潮的袭击,比如说出租车行业。
    这个说法要两面看,一方面“三桶油”没有跟风涨价并为此产生了巨额亏损的事实是有的,一方面把“三桶油”的这一行为拔高到神圣、崇高以至于能够证明垄断之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地步,这却是自我贴金,过分膨胀了。
    谁都知道,“三桶油”亏损的背后有着国家的巨额财政补贴,而且“三桶油”年年忽悠说油价不能与国际接轨,让消费者承受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消费盘剥。而且因为垄断,“三桶油”一直舒舒服服地躺在政府和纳税人的躯体上,稳赚不赔,早已成为一个体格健壮的巨无霸,以至于民企500强的全部利润抵不过中石油和中移动的利润总和。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三桶油”为保持油价稳定而做出的努力,充其量只能算是理所当然的义务,实在没法贴上“伟大”和“崇高”的标签。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者能在市场上保持唯一卖方地位,是因为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与其竞争。从进入障碍的角度来划分垄断,大体上可分成资源性垄断、行政性垄断和自然性垄断三种。前者源于对关键资源的独家占有,后者源于市场的自然调节,而行政性垄断则是源于政府赋予了企业排他的权利。“三桶油”的垄断无疑属于行政性垄断。
    由于行政性垄断不是依靠技术创新和资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权力对市场竞争的限制和阻挠而形成,有悖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与秩序,因此受到经济学家和公众的普遍反对。尤其是作为消费者来说,垄断的存在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的最重要的两项权利,即“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被硬生生地剥夺了。
    因此,当“三桶油”红光满面地斜倚在垄断的太师椅上,不断膨胀着它的躯体,不断坚挺着它的垄断特权的时候,当原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同海“豪迈”地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的时候,当消费者只能无可奈何地放弃自己的权益的时候,人们又如何能够心甘情愿地对摆出一副崇高面孔的“三桶油”说声“thank you”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