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胸验肺第一报道的点评


     少华按:今年6月,我应《检察日报》新闻研究室武英老师之邀,针对《东方今报》记者申子仲《尘肺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写了一篇短评。这是关于那个事件最早的报道,申子仲本人也曾是始终关注这个事件走向的唯一的记者。这篇点评交稿之后,我就忘了。昨天收到《法治新闻传播》2010年第3期两册,上面刊载了我的点评。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份版型独特、印制精良的新闻业务研究刊物。点评原题为《记者提供什么》,编辑从文中抽出一句,改为《让报道更具社会进步的价值》,恰好是对前一个标题问题的回答。下面就是点评的内容——

     就“开胸验肺”这个新闻事件后来所引发的舆论的强烈程度而言,这篇最初的报道现在放到我面前,就显得略有一些朴素和简单了。也许是这位记者还没有学会或者不习惯使用煽情的语言,也许是他有意识地克制。总之,如果事件本身足以触动人的情感,对事件的报道倒不必过于情感化。因为它作为最基本的,也是最初的信息源头,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把事件讲清楚。那么,除此之外呢?

      从这篇报道所展示的框架来看,记者最重要的判断,不是把一个普通工人“开胸验肺”这种有些决绝、甚至激烈的行为仅仅当作一个吸引眼球的看点,也不是把这个事件当作是一个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普通的劳动权利纠纷,而是把一个普通人放在一个不合理的制度面前,展现他如何凭着自己的无奈、执拗和一腔血性,向着这个制度发起堂吉诃德一样的冲撞。这个制度是我们中间可能很少人遇到、也不太了解的职业病检测制度,但它荒唐的不合理性和顽固性,与我们许多人都曾遇到过,也了解到的许多制度其实一样。

      因此,记者申子仲实际上表现的是:一个显然比我们中间许多人更弱势的普通工人,以一种决绝的、在实际上和在表达中都足以触动人心的行为,向着我们大多数比他更强势的人都不敢触动的现行制度发起悲壮的冲击。阅读这篇报道,对于广大读者来说,其实是一种精神的伸展与投射。它提示人们:其他我们和张海超的命运差不多。

      张海超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记者申子仲意识到了。张海超付出的是行动,而申子仲付出的是认识框架。申子仲没有劝说张海超,也没有诱导张海超,还没有用笔扭曲张海超。他只展现张海超。

     张海超作为这个新闻事件中的“行动者”,始终支配着事件的发展,也支配着记者能够提供的事实。但是,记者也并非完全被动的记录者。如果使人们从这个事件中看到更多、想到更多,如何使这个事件更有认识价值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价值,这是记者所投入的思考。尽管他的笔始终不能离开张海超和新闻事件本身。

      这是一篇“问题”的报道,也是一篇制度批判的问题,但更是一篇“人的报道”。与许多相对“静态”问题报道不同的是:在这篇报道中,一个普通人积极的行动,始终置于前景。他本身是新闻之源,也是新闻中最感人的因素。

附: 

尘肺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

《东方今报》记者:申子仲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

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7月6日,在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张海超,说起自己的遭遇,他不禁泪流满面。

  张海超是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当做感冒来治,但效果不好。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疑他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此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对此,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耿站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职工体检是受企业委托,检查结果也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郑州市职防所鉴定为“肺结核”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无奈,张海超于今年2月7日到新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求助。“直到今年5月,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张海超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了诊断证明,让他震惊的是,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

铁了心“开胸验肺”弄清病情

  “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捣鬼?”

  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6月1日,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6月9日住院,6月22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当时郑大一附院的医生劝我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郑大一附院为他做了手术。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职防”鉴定有空子可钻

  自今年3月接到张海超的投诉,记者数次与振东公司联系未果。而在郑州市职防所鉴定张海超为“肺结核”的诊断证明中,有三个人的签名,其中王晓光为医技科主任。

7月7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晓光,王说给张海超做鉴定的不是他一个人,他们是从胸片上得出张海超患的是肺结核的结论,如果张海超认为是误诊,需要提供切片检验。而如何纠正这个“误诊”,不归他管。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张海超已无力应付了。

  近两年维权求医,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是债台高筑。为了省些医药费,张海超现在只好转院到县级医院,虽然他入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医院认为他是工伤,不在医保范围。“开胸后我找过新密市信访局,一位科长说,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振东公司是个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海超说,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绝不止他一个。

  而对于张海超的遭遇,不少医生认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

另附: 

《开胸验肺》的最初和最后

申子仲

最初

●麻木

  去年3月份,郑州晚报社的熊堰秋记者给我说了张海超的维权经历,其中包括这样一个细节:张海超经常蹬着三轮车去新密市委上访。新密当地有领导接待日制度,算是老百姓喊冤有个途径。

上访、拆迁等等敏感现实问题,一直是媒体的“死穴”;而工伤、职业病,则是媒体的一个盲区,很少有人触及。当时我对职业病几乎也是一无所知,更无法理解病人的痛苦。

  我大学毕业前在郑州市自动化控制设备厂干过三年工人,做过钳工,也做过电镀工和喷漆工,其中电镀和漆工都是有害工种,在当时都是大家挤破头想干的工种,因为有补助。我对职业病的认识就这么多的基础,还没有对艾滋病了解得多。换句话说,张海超的维权个例让我产生不了恐惧感,我没有写作的冲动。

  张海超住在新密市刘寨镇,离市区很远,采访成本相对比较高。但我还是借其他采访顺便去了一次,当时看到张海超好胳膊好腿,我的主观判断仍没有太大变化。但不管怎样,我和海超算是建立了联系。

  记者和采访对象的关系,我称之为“发展中关系”,也就是说,记者和采访对象相互重视的程度是随着新闻事件发展而变化的。所以后来有人问我,你是不是策划或者鼓励张海超做开胸手术,我实事求是地说,我没有策划,也没有鼓励,这的确是海超走投无路自愿自发的,但是对他开胸验肺的举动,我确实也没有反对。因为记者的职业特性也决定了他特有的心里阴暗面,面对残酷的时候,有时候表现的比较麻木(你说这是理性也罢)。

●等待

  三四月份,张海超主动打来四五次电话,说的内容几乎一样,每次到了最后他都泣不成声。

  这哭声深深打动了我,于是,我和熊堰秋专程赶到新密市中医院探视张海超,张海超当时在那买药,做简单治疗,我当时详细了解他的维权经历,并向医务人员了解职业病知识,包括我的一位亲戚,他是职业病防治医院的工作人员,我从他那里了解到了职业病和尘肺的厉害。这其实是一种不可治愈的内脏残疾,之所以让我们忽视,是脏器的残疾存在于肌体之内,凭目击不足以引起我们的震撼。

  社会锻炼人、制度也锻炼人,应该说职防制度把张海超造就成了一位很有维权意识的年轻人,采访张海超是一个轻松的过程,锲而不舍两年多上访使得他的维权意识,超乎常人的固执和清醒。

  就在我们采访的同时,张海超也投诉到了电视台。

  流媒体和纸媒不怎么冲突,电视台播出后反响不大。我试着写了一篇帮办维权稿子也没太大意义,我对熊堰秋说:“大多数读者并不了解职业病问题的严重,他们会把张海超的维权当成个人与企业之间普通的利益纠纷。没有大的矛盾冲突,缺少看点,这样的稿子即便发出来,也等于没发。”

  事情到这里看似已经没戏了,期间张海超和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每次在电话里都言辞激烈,但懂得新闻规律的我们,心里很清楚,这样的稿子,没什么分量,也泛不起水花。

●冲动

  记者的本意是希望新闻事件本身有了吸引眼球的矛盾看点,可此时此刻的张海超不能理解。

  现在回头看看,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新密市有关部门抵抗不住张的执着,今年5月终于表了态,给了张海超鉴定的机会。这对张海超来说,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因此那一段他表现得很平静,也不怎么打扰我们,全心全力办他自己的事。

  然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张海超迎来了他维权经历的最黑暗、最低潮的时刻,他对鉴定结果不能接受。而人被逼到了绝路,往往会有两种抗议方式,一种是杀身成仁舍命一拼;一种是相信公正走法律途径。现实教育老百姓,这两种维权办法的成本都很高,而聪明的张恰恰找到了两种办法之间的一条捷径——“综合医院认定我是职业病,建议我去专业医院检查;现在专业医院认定我是肺结核,建议我去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吗,那好,我就再去一趟综合医院,如果检查出我还是职业病,我就告你去!”

  出于这种心理,张海超到郑大一附院做了手术。当然,这个手术是微创手术,并不像“开胸验肺”四个字,乍一看来让人联想到的是血肉模糊,少儿不宜。

  皮球又被踢了回去,我得知此信,当即目瞪口呆,不敢相信是真的。所以有时候我想,某些冠冕堂皇的制度是用来干什么的?好像其中有一个用处:就是玩人。

写作的冲动就这么来了。

 

发稿

●定题

  于是我和熊堰秋开始系统查询相关资料,发现现行职防法规制度存在的漏洞——这就是怎么可能让企业来“自证其罪”?

  结合相关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再结合涉及此事的各个机构的行为,便会发现职业病防治已经形成了一个悖论怪圈,相关的企业和机构可以“依法而违法”。

  比如职防法的条文里,我粗略数数有60多个“应当” ,如用人单位应当怎样、职防机构应当怎样,但如果不做呢,好像也没啥,虽说按法律对不作为的企业和职防机构可以罚款,但如果企业根本就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是不是还要先解决劳动法层面的问题,事实上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7月6日,我和熊堰秋赶到新密市人民医院为张海超补拍了照片,就是见报的那张撩开衣服的,这天我和熊堰秋第一次碰稿。我们文章的落脚点,都是对现行职防制度的质疑。

  最初,我们文中都还是直白地说“开胸手术”,起标题的时候,熊堰秋灵感突来,联想到新密市不久前曾发生过“开棺验尸”的新闻,他眼前一亮说:“这不就是‘开胸验肺’吗?”

●技巧

  新闻是有技巧的,也是讲究艺术修辞的,只要不言过其实,我个人觉得是完全可取的,无论是采访还是后期编辑,除了选题本身的号召力,新闻在加工生产过成中,都应该为更好地传播运用必要的手段。这不是哗众取宠,新闻采编业务上有个词叫“抢眼”,意在深化主题、形成传播亮点。

  还有就是,这个稿子我们谁都不想发独家,但又不愿意让第三家参与,因为发独家,就意味着只有一家报社来承担这个责任,历史告诉我们,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也就是说,现实中,每家报纸都在追求独家,而又不得不在政治影响上作出权衡、让步和妥协。

  记者这个职业过去有个说法叫无冕之王,不少人觉得占领了话语权的制高点,其实完全不是这回事。尤其是批评稿,表扬稿你多说十句,被表扬者也不找事,批评稿你多说一句,人家就找上门了。所以说,写批评稿,证据要拿十成,话要说八成。

  我曾经跟河南媒体的“牛人”马云龙老师干过两年,北大毕业的马老师教育年轻记者,总爱说,记者应该有“责任意识、自由思想、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而通过10多年的新闻从业,我想再加上一个前提,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饭碗。

饭碗没了,平台没了,一切想法也便无从谈起。

●独家

  7月7日中午,我和熊堰秋第二次碰稿。担心稿子可能会带来的负面消极影响,尽量删除了一些过激的言辞、感情色彩浓的也舍弃,尽量规避诸如信访、当地市委市政府一类的敏感部门。出于安全起见,部分没有原始录音的证言也“拿下”了,为突出重点,小熊把张海超的工友维权那部分文字也“忍痛割爱”了。

  我和小熊商量好了,为了尽量减轻和分解刊发后可能会给报社和自身带来的压力,我和熊堰秋约定两家报社同时发稿。 这是一个理想的状态。

7月8日,我和熊堰秋分别向各自报社报了稿子。当日由于《郑州晚报》态度不明朗,我请求缓发获准。

  7月9日,我报决定发稿。晚上8时我最后一次问熊堰秋“发不发?”,他说“我估计难!” 而按照同城媒体的竞争法则,我们报纸发过之后,他的稿子可能便再无出头之日。

  很多时候,你会在报社一角,看到一帮子小记者红着眼睛兴奋地议论“发出来了!发出来了!”。事实上,更多的时候,稿子能发出来,就是媒体人最大的胜利,最大的幸福。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开胸验肺给我带来的荣誉,我实在受之有愧,我也相信,在实际的采访中,像熊记者这种有良心的记者还有很多很多,他们被毙掉的稿子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默默接受着现实,看着自己视为生命的稿件被一篇又一片的枪毙,而没有气馁,还在坚守着自己的新闻理想,他们才是更值得我们尊敬的新闻人。

 

反思

●追求

  去年8月,浙江新闻实践杂志社总编胡振跟我约稿谈开胸验肺,我在文中说:

  反思“开胸验肺”事件,媒体的效力追求应当是就事论事的“扬善止恶”,而非以言废人的“扬善除恶”。所谓不破不立,舆论监督的终极诉求应当是建设性的,在对规章制度偏差予以修正的同时,还应当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前景走向进一步的光明。而这个问题,需要媒体内外更多人群的思考。

  这就是我想说的批评报道的终极诉求,这可能因为我是一个改良主义者,不愿意看到用革命式的办法解决问题,可同时,在现实中,我也会感到很迷茫,因为有时实在找不到好的处理办法。针对开胸验肺事件,媒体的评论很多,有的言辞激烈,比如有人对特事特办提出反对,认为特事特办本身就是不按法律办事,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这种看法,我保留意见,我认为在当前体制下,特事特办还是能起到一定效果的,当然方式方法需要改进和完善,我想如果没有特事特办,张海超事件更会充满变数,会是怎样一个结果,还真不好说。

  有人说,张海超的维权,最终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这话不错,但无论如何,总有一个人胜利了,为别人提供了一个维权的样板,尽管是一个高成本维权样板,换一句话说,张海超教育了一批人,他其实是在传承一种精神,这恰恰是媒体最应该关注和宣扬的。

  正如胡适说的:追求个人的自由,就是追求民众的自由。

●疑问

  开胸验肺事件告一段落之后,一直有一个疑问,一直也没揭开,这就是振东公司和职防所之间到底有没有勾结?我很努力想去求证,可惜,没有答案。或许,也但愿,职防医生的麻木更多来自自身的垄断性质造成的职业优越感,

  而通过某些关系,事后我也了解到了许多内幕,郑州职防所为一个不合理的制度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付出了可谓惨重的代价。事发后鉴定组织基本瘫痪,在去年七八月份,这个单位没忙别的,上上下下都是围着张海超事件转,大大小小所有人全部要接受询问,搞得人心惶惶。而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和媒体的调查的招待费用迅速膨胀。

  这就是传统的特事特办的另一个面,不是拿制度说事,而是拿人说事,刻意追求平息舆论,正是因为这样,媒体承担了超越自身职能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媒体杀人”(张金柱事件就是个例子)的说法。这样下去,结局只能是社会更加无序、公信更加贬值和法律更加疲软。

  但是涉及到体制、涉及到制度的改良,应该从哪里下手?

  后来我又采访了一些企业和尘肺病人,发现社会转型期的工业社会,需要有一种概念做引导。为什么呢?因为穷。

●引导

  农民工是农村劳动力过剩的产物,相对于疾病而言,贫穷显得更可怕;相对于健康而言,富裕更值得他们追求。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他们不会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用个两三年,一旦发现你有职业病的苗头,就把人解雇了,事后你在来找他,老板就翻脸不认帐了。

  张海超事件后,全国各地确实查过一段,一些地区的一些矿场、石粉厂发现过群体性的尘肺患者,这些企业规模不大,污染很严重,但同时又是乡村工业经济的支柱。而工人们也是东家干了西家干,谁出的价高跟谁干,零工短工占相当比例,一旦病发不好划定责任,有的人临死仅索赔到几千元。张海超索赔成功以后,一些病人要求按照60万索赔,和政府、企业对着干,而索赔太多了企业也赔不起,老板急了就威胁政府“大不了我走人”。

  这就是现状,触目惊心,大家可能看过《盲井》这部电影,很黑暗,也很人性。

而现实改良中,各方利益都要兼顾,这需要一个平稳的过度。在互联网众多的言论中,我比较欣赏这样一段文字——

  广而言之,关于劳动者保护的各种制度,都需要改革。这些改革实有必要采取“亲劳动者”的态度。前些年,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亲商”口号,这可能是诸多劳动者保护措施形同虚设的根源。现在需要“拨乱反正”,让各方面制度的重心向劳动者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