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因报道公司内幕遭通缉,打压记者无助于经济发展


记者因报道公司内幕遭通缉,打压记者无助于经济发展
2010年7月23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仇之明因报道有关凯恩股份内幕系列报道遭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通缉。原因是仇之明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遭通缉。记者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要看他报道内容真实与否,是否有捏造的虚假事实,是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等方面综合考虑予以认定。否则,即使报道中有部分失实,报社或记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应采取刑事手段加以干预。江平教授曾经特别关注过民事案件刑事化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出现是公权力乱用的一个突出表现。
记者被誉为无冕之王。可见人们对舆论监督和言论自由推崇。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不可能离开言论自由,而言论的自由最直接的体现没过于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在政治体制方面折射着言论自由。公众的知情权大多来自新闻媒体的报道。保障记者的采访报道的自由就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记者的合法报道应当得到法律的保障。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制定新闻法,对新闻报道中的一些边界模糊不清,致使记者的合法报道有时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折射出我国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一面。《南方都市报》在报道和评论孙志刚死亡案之后,总编辑、总经理等3名主管被捕,两人被判有罪。但后来的事实说明,孙志刚一案报道推动法制的进展。《南方都市报》揭露被收容致死的大学生孙志刚案,直接导致实施了21年的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一些政府官员腐败案件因媒体报道被揭发出来。记者的作用功不可没。因此,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记者忠实报道,打压记者无助于经济发展。
保障记者合法权益,尽快制定新闻法,建立宽松的公开性、充分开放的舆论监督的环境,是保障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新闻自由不仅对政治民主十分必要,而且对中国经济的深化发展、矫正经济腐败、促进市场交易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