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并非只是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相反,它还可能成为恶意诉讼,排挤竞争对手,并扼杀发明创造的“武器”。在过去5年中,大批中国地板企业遭遇海外木地板巨头比利时Unilin集团(简称尤尼林)诉讼的现实,便已证明了这一点。
通过自己几乎垄断的专利注册权,并将它运用于欧美诸国复杂的法律体系,再用庞大的律师团队进行专利诉讼,以来对付海外竞争对手,尤尼林便采取了如此做法,并已导致中国地板产业生态发生巨大变化。
值得警惕的是,对于已经被法庭证实无涉对方专利权的企业,接下来的步骤,仍是借专利保护之名,像马拉松长跑那样继续诉讼,这便是惟一胜诉尤尼林的深圳燕加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燕加隆)之后的遭遇。
伴随着中国企业的产业升级,今后更多中国出口企业也将面临各种各样的专利诉讼,相比于欧美国家动辄便发动的“反倾销”诉讼,专利诉讼具备着甚至可以颠覆一个国家产业的强大杀伤力,对于拥有自己自主创新专利的企业,必须积极应对才是惟一出路。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今天燕加隆的困境,或许就是明天更多“中国创造”企业的缩影。
中国地板5年诉讼案
作为中国地板5年海外诉讼见证人,再也没有人比燕加隆董事长何贻信对这场专利诉讼有更多的感触。2010年1月16日晚上6点,下午刚到北京的何贻信一行在国林宾馆梅花厅接受《环球财经》记者采访,言语中,他们也把镜头牵回到5年前在美国发生的“337法案”调查。
这起中国地板诉讼案,以2005年7月1日,尤尼林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申请“337调查”为开端,当时包括燕加隆在内的18家中国企业和16家海外企业遭到尤尼林起诉。
“2005年强化地板‘337’案,可能是美国‘337调查’程序历史上,涉及中国企业数量最多、行业影响最大的案件。当时代理江苏、福建等地中国公司出庭的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亦弛说。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所有中国企业败诉,便意味着中国地板将永久被排除在美国门外,或者向尤尼林缴纳其要求的专利使用费,才可以继续向美国出口地板。
为此,在中国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重视下,被告企业频繁召集研究对策,最终,国内18家木地板企业分为4个团队赴美应诉,燕加隆则为其中单独应诉团队。张亦弛介绍说,当时尤尼林聘请了2家美国顶尖律师事务所,组成了强大律师团队,中国第一和第二团队则聘请了美国排名前十的一流律师事务所针锋相对。
“经过激烈庭辩之后,ITC法官卢克恩初裁判决尤尼林一个涉案专利无效,中国部分强化地板并未侵犯尤尼林的另外两个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但不幸的是,初裁结果被后来的ITC委员会终裁完全推翻,最终判决一边倒地倾向了尤尼林,由于‘337’程序从初裁到终裁过程不进行开庭审理,所以终裁结果背后,ITC委员们如何考虑,至今仍是一个谜。”张亦弛说。
2007年1月5日,ITC向被告企业下达败诉裁定书,不过,这只是针对燕加隆“一拍即合”专利之外,其它中国地板产品的裁决,也是因为对自己“一拍即合”专利的有力辩护,2007年1月24日,ITC向燕加隆单独下达“一拍即合”地板不侵权的胜诉判决书。
于是,燕加隆的“一拍即合”专利,也成为中国地板企业中第一次,也是惟一突破尤尼林专利封锁线的技术,然而,这并不代表着燕加隆厄运的结束。
2009年1月16日,尤尼林将战火烧到欧洲,并向德国汉堡法院申请“临时禁止令”。在第二天举行的2009年德国汉诺威国际地面铺装展览会上,燕加隆和其它2家中国地板企业的展品因法院执行“临时禁止令”而被强制没收。
在美国法庭上胜诉的燕加隆,再次走上德国法庭,并耗资超过1000万元聘请德国当地律师选择上诉。2009年9月30日,德国汉堡法院开庭审理,三个月后的2009年11月6日,汉堡法院撤销对燕加隆的“临时禁止令”,这场官司再次以燕加隆胜诉而告终。
“虽然胜诉了,但我真的高兴不起来。”何贻信说。
专利猛兽
此时,摆在何贻信面前的,除了过去5年“写成几本书都不够”的单独应诉感触,还有尤尼林继续利用自己几乎垄断锁扣地板专利技术,在未来无休止地发动专利诉讼“贸易战”,而在欧美的5年诉讼中,燕加隆已耗费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
对于一家在英美法系(美国)和大陆法系(欧洲)全球两大法系中皆获得承认专利权的企业,并非惧怕对手的继续恶意诉讼,但是,将多年来本该用于公司海外贸易业务拓展的时间,白白浪费在了应付专利恶意诉讼法庭上,何贻信过去心痛于此,未来更难担待的也在于此。
相比拥有美国上市企业莫霍克工业集团(MHK, NYSE)子公司背景的尤尼林,燕加隆却只是一家形单影只的普通民营企业。
“我们打得起,但是耗不起。”力量对比悬殊之下,往返于欧美法庭的燕加隆总经理助理龚嘉悠说。此时,专利对相对孤单而弱小的燕加隆来说,更像一头凶猛得可以四处喷火的巨大猛兽,它随时都可以通过法庭把燕加隆掷入火海。
何贻信的担心并非多余。“临时禁止令”胜诉之后,尤尼林很快便在自己网站上发布公告说,他们将与北美和欧洲的律师讨论,确定如何采取下一步法律行动。2010年1月9日,正准备从上海飞往欧洲的尤尼林中国区经理宋国维在电话中也做出如上表示。
数据显示,对于已有50年历史的尤尼林,不仅拥有自己专门的法务部门来进行专利诉讼,此外,它还在卢森堡注册了专门管理知识产权的子公司——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管理着尤尼林超过60个专利族的500余项专利,这些专利几乎垄断了所有的地板专利技术。
燕加隆和尤尼林地板专利技术不同的地方,在于一个是“垂直嵌入”,一个是“水平锁入”。
地板锁扣工艺技术并不复杂,容易仿制,被注册为专利后,对于后来厂商,很难在原有技术上再突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
无论尤尼林在美国,还是在德国提起的诉讼,都自锁扣专利而来,对于发展历史只有10年的燕加隆,乃至改革开放之后才有的中国地板产业,这本身便构成了一种不公平。
而从尤尼林过去10年的专利诉讼历史来看,尤尼林的诉讼反而更像一种阻止对手进入市场的手段,而非只是基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目的。“我们和世界上很多木地板企业都打官司,9年打了15场官司,一场都没输过,那里面没有一家中国公司。”宋国维说。
被扼住咽喉的中国地板业
当中国海外贸易出口量的日益增长,2005年7月,中国公司进入尤尼林诉讼视野,“337法案”诉讼之后,不仅是燕加隆仍继续在疲惫应诉中消耗实力,其余被诉17家中国企业的败诉,无形中也改变了中国地板产业的生态环境。
据《镇江日报》2007年报道,针对“337法案”的裁决,当地部分企业即表示,如果今后在锁扣专利技术上继续遇到障碍,可能将放弃美国市场。这即意味着国内市场本来就有3000家地板企业的竞争更加白热化。
与中国3000家地板企业国内残酷竞争相对应的,却是尤尼林和Valinge公司在国际市场两家独大的局面,通过专利“维权”诉讼,无形中,尤尼林也巩固了自己在木地板产业金字塔顶端的地位,长期以来,尤尼林的“快步”地板也一直占据着全球最高端的市场。
宋国维说,每年尤尼林做4000万平方米的强化地板,销售额12亿欧元,相当于中国地板产业的1/5。
ITC判决书的下达,也意味着被诉中国企业必须与尤尼林签订协议,得到尤尼林的专利许可后,才可以越过美国海关,将自己的地板销售到美国市场。
“337法案”诉讼,于是成为中国地板企业维权的分水岭,为了可以继续出口地板,与尤尼林签约的中国企业也大大增加。据宋国维向《环球财经》提供的签约名单,目前国内已有61家企业签署了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协议,当年被诉的国内知名品牌圣象和升达林业(002259,SZ)已在其列。
《镇江日报》当年报道称,中国出口美国的地板企业,必须向尤尼林一次性支付10万〜12万美元准入费,之后销售1平方米强化地板,另要支付0.6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无疑,中国出口美国地板的竞争力,也将因成本提高而被削弱。
这种被改变的未来,不仅是燕加隆在国际市场上,将继续面对专利寡头的诉讼剿杀,中国国内也面临着完全不同于“337调查”之前的局面。
从燕加隆胜诉角度来讲,国内地板企业在选择尤尼林地板专利同时,也可以选择燕加隆的“一拍即合”专利,至少,因为这两种专利技术的竞争关系,尤尼林必然会降低它的专利许可费,而非以往——由于寡头垄断把握着定价权,进而采取有别于其在欧洲的低价授权,对中国企业却高价的歧视性专利收费策略,燕加隆也可以凭借自己的专利做大做强。
但是,ITC的宣判,却在中国形成了一种微妙的专利战略格局。
对于大小不一的国内企业来说,只要支付专利使用费,可以免遭尤尼林海外诉讼之苦,同时,尤尼林在海外不断对燕加隆发动诉讼,又震慑着更多的中国地板企业——只要选择燕加隆自主创新的专利,那便是恶意诉讼的未来,只有使用尤尼林的地板专利,才可以生存。
并不是所有地板企业都像燕加隆多元经营,燕加隆在出口地板同时,也出口瓷砖、石材、五金等建材,而这也是燕加隆可以和尤尼林消耗至今的重要原因。但是今天,已经筋疲力尽燕加隆的对手,也从尤尼林一家变成了正在不断增加的国内企业。
相比于燕加隆和中国所有木地板企业日以夜继的生产,然后把产品销售到国外,再获得微薄利润,一点点积累为中国出口创汇,尤尼林除了本身地板业务的销售团队,在中国进行专利谈判的只有2人,可整个中国地板业却已被撼动。
除此之外,受到影响的并非只有中国木地板企业,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包括圣象地板等在内的10家品牌地板也纳入了政府“绿色采购”名单,这也意味着,每年政府采购地板的财政资金中,也包含有给尤尼林缴纳的专利使用费,每个中国纳税人进而也成为这场诉讼的受害者。
燕加隆警示录
就在燕加隆“德国临时禁止令”胜诉不久,2009年12月20日〜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视察珠海,并鼓励当地企业说,“始终把自主创新作为企业的生命”。比照燕加隆的海外维权经历表明,自主创新适用于任何产业。
相比于高科技类产业每一个零部件都可能引发的专利纠纷,由于涉及专利技术门类较为单一,类似于地板业这样的传统第三产业,反而更容易遭到事先取得垄断专利,并已在全球市场做大做强海外企业的恶意诉讼。
即便后来的企业取得了突破,但是这却往往意味着,它们将在捍卫自主创新的路上要走得更为艰辛,燕加隆便面临如此局面,今天它所遭遇的一切苦与痛,在未来,也可能被国内任何一家志于走自主创新道路企业感受到。
何贻信介绍说,燕加隆的“一拍即合”技术,与尤尼林传统“水平锁入”相比,进步在于必须使用优质基材才可以生产,这便直接将假冒伪劣地板排除在外,对消费者也就有着更多的质量保证。
“尤尼林的专利,代表着上世纪90年代的技术,我们则是21世纪的新技术。”龚嘉悠说。
何贻信表示,早在2006年,燕加隆“一拍即合”专利即已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提交了国际专利合作协议(PCT)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根据相关流程,“一拍即合”正处在其它国家落地过程中。
一旦“一拍即合”专利全球落地成功,尤尼林地板专利霸权地位,也随之将直接面临挑战。
“为了保住其暂时的‘优势’地位,阻止燕加隆的专利推广步伐,同时发布谣言、混淆视听,以威慑、恐吓中国地板企业进一步就范,继续稳住并扩大其专利收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对中国企业收取专利费用的垄断利益,这才是尤尼林疯狂诉讼,与燕加隆消耗到底的根本原因。”龚说。
“在过去,我们国家各行各业忽略了太多产业自主创新,抢占不到全球竞争的真正制高点,站不到高端知识产权金字塔顶端。现在虽然有了,但还是很少,我们国家目前依靠更多的还是量的出口,而不是质的提高。”
“很大程度上,我们国家的产业主要集中在各个产业中低端,利益很小,同时很容易招致国际贸易壁垒。”回顾过去走过的维权路,何贻信说。
当被问及未来如何继续面对尤尼林的诉讼,何贻信团队告诉《环球财经》记者,尤尼林的恶意诉讼,不只是在阻止燕加隆专利技术的推广,其深层目的,在于垄断中国整个地板业。如果未来,燕加隆继续形单影只去应对,那么,也很难坚持下去。
“这不仅对燕加隆是个悲剧,对于中国地板企业、林业产业整体安全也是个悲剧,对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更多自主创新型企业走出去也会有消极影响。”龚说。
“如果不幸如此,国内再也不会有第二家地板企业出来为捍卫自己,以及产业权益而努力了,整个中国地板业的话语权,也将彻底沦陷。”何说。
一路采访下来,《环球财经》记者感觉到,只有在具备经济实力与国际巨头抗衡到底的前提下,才可以将自主核心专利技术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推广和应用。
同时,中国应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以中国自主研发专利技术为荣,而非各扫门前雪,不管他家事,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最终战胜世界专利寡头的恶意诉讼行为。
此外,中国亦应有与之对应的遏制国际巨头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这也是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更多中国创造型企业的前提,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才可以更快向前推进。
另根据采访判断,尤尼林对燕加隆的恶意诉讼,绝不会因为德国“临时禁止令”败诉而止息,作为驰骋海外坚决维护自主创新成果的燕加隆,5年的诉讼也已疲惫不堪,为此,何贻信一行亦向《环球财经》杂志读者请教:
燕加隆未来应该怎么做?是坚持还是放弃?如果坚持,是继续由他们苦苦支撑,还是应当有更多力量参与应对?燕加隆又该如何来应对?
《环球财经》在此开设读者互动栏目,针对提问,如果您有什么建议,可以发送至记者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者将来信邮寄至本刊编辑部,我们也将在第一时间转达给燕加隆。关于尤尼林无休止的海外诉讼,本刊也将保持继续关注。
本文出自《环球财经》 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