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失败的


  《瞭望》新闻周刊总第1377期于其末页刊载其压卷之作——上海社科院研究院员梁中堂先生《人口普查数据不容“推算”》一文,算是发人深省,阅毕受益匪浅。上海社科院研究院员梁中堂先生,是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津贴的优秀专家,国际人口科学研究联盟会员、中国国情研究会理事、中国人口学会理事、山西人口学会副会长,也是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1983年以来先后任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教授、省计划生育委员会顾问、省社科院人口所所长、省社科院副院长等。在发表本人意见之前,本人请各位读者在读本人意见之前读读梁中堂先生的文章。

  

  不知道读者有没有读懂此文,如果没有,本人下面所发表的意见,也算是对于此文的一个注解。

  阅毕此文,本人得出几个结论:

  一、如果按照2000年所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办法去做,中国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全国人口普查。一则劳民伤财,二则欺上瞒下。只需进行无户口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未及时销户人员的销户工作、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工作,在意义上,也要远远超越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2000年所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失败的。

  三、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部分地是基于上一次人口普查失败的经验教训。比如其中第五条:“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还有第三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四)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五)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六)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第三十五条:“普查机构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不执行普查方案的;(二)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三)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四)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六)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对于2000年所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本人曾经认真的做过一些调查,那些最基层的普查员,是我调查的主要对象。在调查中,我发现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发生了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现象。而这些现象,竟然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下面的文字记录,就真实的记录了一个普查员所有过的心路历程。——

  

  普查员算是什么呢?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普查员而已,不过是他们雇佣的小小的普查员而已,你不给他们所要的结果,你就不是他们所雇佣的普查员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普查员,农业普查的时候,你不能按照真实的数据上报,你那样的话,上面不同意,要你修改,修改到他们满意为止,也即,符合他们给定的数据。农户家里养了多少牛?养不养鸡?这不是由事实所决定的,也不是以你调查的结果为依据。

  其实你没必要那么在乎真实情况,因为真实的数据不是他们想要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普查员,人口普查的时候,你不能按照真实的数据上报,你那样的话,上面也不同意,也要你修改,修改到他们满意为止,修改到符合他们给定的数据。你所在的普查小区,有多少人?有多少男人?有多少女人?这不是由事实所决定的,也不是以你调查的结果为依据。

  其实你没必要那么在乎真实情况,因为真实的数据不是他们想要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普查员,人口普查的时候,最起码,你得学会修改数据。怎么样修改呢?你所上报的某一性别的人口数目比上面想要的多,怎么办呢?用橡皮擦。将多余人口的姓名等数据和资料全部擦掉就搞定。那要是总体上又少了,怎么办?还不是给补齐。怎么补齐?一个儿子的,多两三个儿子或者女儿根本没有关系。两三个儿子的,再多一个儿子又何妨?反正是数字而已,你自己搞定。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择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让领导满意就行。如果明天就要上交数据和资料,你就得今天搞定,白天时间不够,那么晚上继续,夜以继日,焚膏继晷。要是普查员工作所在的地区晚上没有电,点蜡烛、点油灯也得搞定,油灯的油用光了,用菜油替代也非得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不折不扣一个不少的完成任务不可。

  作为一个合格的普查员,人口普查的时候,你下乡将数据搞来,人名等资料俱在,全都是一五一十的数据。可是上面说不行,全地区得调整,得增加多少多少,分配到你这个普查小区,是N个,且分别为男999个,女N减去999个。于是,你就赶紧拿好笔,进行填漏补缺、“自我挽救、自我修正”的工作,凑齐数目,将那些子虚乌有的名字写上。写这些名字的时候,你不能因感到痛苦愧疚而哭闹,也不能因感觉荒唐而怪笑,也不能因任务麻烦琐碎而排斥拒绝,你得理解:其实上边有这意思,也很正常。为什么这么说呢?人口普查嘛,谁能够做到认真细致至极,一个不漏的普查出来呢?很多人就是这样想的。正好,上边也是这样想的。根据样本数据,大概推算一番之后,决定让下边的人,再认真做做工作,是不是漏了?是不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被普查出来?上边传达这意思,下边自然就开始琢磨。这,一番好意啊!大家再普查普查,于情于理,都是说的过去的,确实是利于工作。可谁愿意承认,自己负责的普查大区或普查小区漏了人?不承认不就是了。不承认,上边不就拿咱没辙了。下边可能会有的心思和对策,上边也想到了。嘿嘿,不承认可不行,根据样本数据,大概推算一番之后,确实少了人嘛!所以嘛,漏了人就是漏了人。必须要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补齐了。怎么个承认法呢?让普查员们自己主动去承认这一点,可是不行的,他们不干。只能让他们被动承认。那又是怎么个被动承认法?简单的做,就是传达上边指示精神,切实贯彻下去,命令下边落实,直接进行任务摊派,谁谁谁,少了多少,谁谁谁,又少了多少。大家全都补齐,数据上,也就与上边保持一致,得出了上边想要的结果。这样一来,哈哈,上下和谐,皆大欢喜。然而,不久,又有了新情况,上面又来了点精神。人数还是不够。怎么办呢?又得增加。怎么个增加法?分配到你这里,还得增加Y个。你怎么办?还能怎么办?你只好给人家两个儿子的就多写个女儿,成了三个子女;四个女儿的,就多写个儿子,成了五个子女。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折腾完毕,得来的数据,虽然完全不真实,但符合上边的意愿和利益,同时证明了你是一个合格的普查员。

  作为一个合格的普查员,你得习惯于当上帝的感觉。上帝造人,你也造人。上帝造了两个人,一个亚当一个夏娃。而你,却造了很多人。若干年以后,当你回忆往事,你会记得,你曾经当过上帝。

  怎样才能做到既合格,又能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或成全自身的保全名节的愿望呢?那就是:天大的巧合!刚好,正巧,两次的上边的摊派于你这个普查小区的补录数目,正好符合你实际缺登的数目。要做到这一点,你得能够做到预知未来才行,就像那几个中特大彩而引起无数网民质疑愤怒的家伙。抗拒不从,不过立马身败名裂饭碗被砸而已,取代你来更好地完成任务的失业大军,排着长队站在你后面,结果丝毫不能因为你的牺牲而改变。

  真实的情况,就是如此的赤裸裸,赤裸到你咂舌,赤裸到你不愿意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