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房产税征收测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俗称“新国十条”)下发,已经4个月,从此次《通知》的标题上我们至少可以解读出三个关键词:“坚决遏制”、“部分城市”和“过快上涨”。“坚决遏制”既体现了此番调控中央政府决心之坚决、态度之果断,又揭示了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地价的“过快上涨”的主要目标。“新国十条”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通知》还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此次房地产调控初显成效,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得到了初步的遏制,土地出让溢价水平下降,安居工程建设加强。二线城市的降价效果似乎也并不明显,有的房价略有降低,还有的不降反涨。同时我国住房的空置率仍然很高,表明中央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任重而道远。部分专家认为,此次调控房地产市场系列政策的出台,对于房产税的颁布有着引导和铺垫的作用。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被称为“中国版物业税”,其征收目标主要是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旨在完善房地产实现开发、转让和持有等多环节征税,被视作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抑制房价保障的重要调控手段,也是房地产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房产税目前将是作为中国房地产长期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房产税到底能不能解决中国楼市的诸多问题,这只有通过实践来回答。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之后,上海、重庆等地纷纷开始了房产税征收草案的制定和上报,但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信息表明,房产税目前仍然没有时间表。
据媒体报道,在重庆的住房体系规划中,保障低端、发展中端、抑制高端是保障城市住房“双轨制”实施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才有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和通过征收房产税来实现双向调节之举。“在这个体系中,百分之三四十的住房将由政府保障房解决,百分之五六十的住房仍由商品房市场解决,而剩下的10%左右的高端住房将通过收取1%左右的房产税加以遏制。重庆市税务局目前已经对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房地产评估方面的基本理论展开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掌握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学会操作应用软件等内容。推出房产税势在必行,早试点比完试点好,支持重庆启动房产税征收试点,借以取得经验推向全国。
重庆启动房产税征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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