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贤哲老子说:“以正治国”——治国要走正道,这是古人都懂的道理,可是在当代中国,治国却一直没有走上正道,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使用歪门邪道的手段治理地方。
1、未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执政的基石,而错将维持暂时稳定、维护现有秩序与利益作为头等大事,由此而导致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
罗尔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在当代中国恰恰相反,公平与正义被一些官员视如敝屣,稳定与既得权力、既得利益成为“首要价值”,为此,一些地方政府不择手段,以谎言、暴力、陷害、劳教,动用黑恶势力,关进黑监狱、精神病院,抓捕记者、举报人,打击不同意见者等手段“保一方平安”, 使得维稳与维权形成尖锐的对立,维稳的财政开支惊人。
与此相对应的,必然是民权的困境、官德的堕落、公德的沉沦、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同时不可避免的是,庞大的维稳经费和行政成本严重地挤压了民生。
2、要法制,不要人治.
譬如不久前开车撞死人的私企老板同时是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难怪他有恃无恐;紫金矿业的股东许多是县委县政府及各局的官员……这样的体制不腐败、不专横、不胡作非为、不激起民怨,可能吗?
即使将全国所有的官员都叫到北京培训100遍,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最高决策者只知以传统方式治国,不敢进行哪怕是稳健的政治体制改革、权力结构改革,那么可以预见未来的中国将会越来越溃败,道德会越来越沉沦,社会将越来越不稳定。
3.宪政与公平是未来中国的两面旗帜,关键是进行权力结构改革。在未来的中国,“宪政”与“公平”是两大旗帜。
谁高举了这两大旗帜,谁就能赢得中国,就能引领中国的现代化,就能有政治家个人的成功和国家的真正复兴;谁丢弃了这两大旗帜,谁就是在把中国引向沉沦和灾难,即使经济上获得了短暂的成功,政治家个人取得了短暂的荣耀,但他最终也会被历史所唾弃。
宪政即宪法政治,保障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社会主义应当是公平正义、平等共富、体现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和制度。
要宪法至上、保障公民权利、建立有效政府、弘扬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秉持民主、法治、人道、公平价值观的基本社会制度。只有宪政,才能抑制特权、垄断和腐败,才能打破人治、官家主义和王朝循环,才能实现中国的长治久安;只有宪政,才有公平正义,才有社会主义。
实行“四民主义”——“民有”(人民拥有主权、选举权、监督权、出版权等)、“民授”(高层由人民授权、人民普选产生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举产生领导人)、“民治”(基层人民自治)、“民享”(人民分享发展成果),超越和包容三民主义,促进两岸统一;
未来中国应当将“四民主义”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和精神支柱;维护宪法的绝对尊严,在全国人大成立违宪审查委员会,设立宪法法院,废除违宪的法律、制度、文件、指示;
同时,维护执政党、中央政府在宪政之内、宪法之下的权威性、有效性;
实现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从财政上组织上人事上保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反贪局、监察、纪检、信访、审计、工会、媒体的独立性,破除行政、立法、监督、司法一体化的反科学体制;
实行全民民主、代议民主与可控民主、协商民主(鼓励政治协商,公推公选)的结合,提倡室内民主(通过电视、礼堂、教室等发表竞选演说)、法治民主(而不是“文革”式的无法无天的民主),
反对街头政治;以废除劳教制度作为实行宪政、建设法治国家的突破口。同时加快改革违宪的二元户籍制度,给出废止的时间表;
废除信访体制,设立隶属于人大、有利于监督的申诉制度,促进信访案件的司法化解决;
以人大代表选举作为权力结构改革的突破口,人大代表一旦当选、履职,应暂停原来的职业,但保留公职,发放人大代表薪酬,实现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非官化。
这样做,能够保证人大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了解民情、传达民意、做好调研、监督等工作;
以阳光财政作为阳光行政、阳光政治的突破口,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在网络上晒财政预算和开支;
同时,落实人大的财政监督职能和纳税人的权利,鼓励公民就浪费财政资金、“三公”消费进行公益诉讼;以阳光财产作为廉政、反腐败的突破口,出台《阳光财产法》、《反腐败法》,规定凡是公职人员其财产必须每年申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媒体独立、新闻自由作为保障民权的突破口。
凡是新闻自由的国家,冤案都会通过新闻报道而得以良好的解决,所以都没有上访的问题。只有让人民群众获得话语权、问责权、罢免权(落实公民的问责权、罢免权比选举权更有意义、更容易操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杀童、袭警等问题。
禁止地方政府利用纳税人的税款办报办广播办电视台为自己歌功颂德;
以落实金融权作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改善民生的突破口,为此,必须废止国务院1998年7月第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打破金融垄断,大力发展民营银行、乡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定向吸储、土地和宅基地抵押,解决老百姓创业、新农村建设的融资困境;
以废除特权作为重塑政府、赢回民心的突破口。废除官员的特权型养老、医疗和福利待遇。
除退休的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总理等少数人之外,取消公务员退休离休后的秘书、厨师、保姆、警卫员、司机、勤务、公务员、专车、住房及医疗方面的特别待遇;
取消干部病房、高干病房、干部疗养所、领导度假别墅、部级待遇、特供等公款福利特权;
制定社会保障法,确立公平、统一的社会保障原则和社会保障体制,让官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城市职工、无固定工作者、农民、农民工拥有同一张社会安全网;以破除国企垄断、官商结合、实现全民持股、社会分红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的突破口。
以赋予农民土地所有权或完整的土地产权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致富的突破口。
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财富,只有土地资本化,农民才能富裕;
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享有开发建设权,不需要被征收成为“国有土地”, 地方政府从中挣足了,才能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应当逐渐合法化。
可以借鉴台湾“土地增值归公”的经验,农民的土地可以转为非农用途;以公益诉讼立法、保护举报人立法作为公民问责、公民监督的突破口,任何公民只要有证据,就可代表全体受害人起诉挥霍公款、破坏环境、股市舞弊等行为。
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作为缓解资本与劳动矛盾、化解仇富心态的突破口,以社会进步运动或社会正义运动、平等权利运动作为缓解官民矛盾、城乡矛盾,突破户籍改革困境,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农民工问题的突破口。
改革工会体制,由工人选举产生或罢免工会领导人,促使工会能够代表工人群体;
出台罢工法,制止非法罢工,保护合法罢工,保障劳动者和资方双方的权益;
禁止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弹压一切罢工,避免劳资矛盾转变成官民矛盾;取缔对农民的种种歧视,在金融、财政、土地、就业、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消除贫困、救济穷人、解决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贫困人口教育等问题、纾解民生困境;
改变慈善行为的官方垄断,由社会举办慈善公益事业;
开展“扒粪运动”,揭露社会黑暗与弊端、抑制权贵经济;
充分发挥媒体“第四权”的监督作用,鼓励批评性和揭露时弊的报道,以媒体自由和新闻民主遏止既得利益集团;
制订《劳工权利法》、《平等权利法》,缔造中国的劳工权利、平等权利新时代;
中国的真正崛起取决于教育的崛起。
中国应当实行教育立国、教育第一、科教优先的战略。
教育第一战略的突破口是将教育指标(教育投入、城乡教育差距、义务教育完成率、研发支出、农民工培训等)列为各级官员政绩考核的第一指标。
大幅度压缩行政成本,增加教育投入,力争在五年之内将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目前的百分之三点多提高到发达国家的百分之六,大幅度提高教师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偏远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
遏止城乡教育差距的扩大,据报道,80后的大学生数,城市是农村5.5倍。以后如果城乡教育差距继续扩大,总理应当辞职。
公平与正义是立国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