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债净价交易的方式,与通常的股票交易规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投资者在进行国债交易时只需要注意的以下几点即可:
一、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即投资者在行情表上所看到的均是不含利息的价格,而买卖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格是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来结算的;
二、国债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也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但是交易的量必须是以1000元面值的国债作为一个交易单位,即投资者报买卖量的时候应该是1000或者1000的整数倍,就如同股票报价是一股股票的价格,但是,买卖的时候是以100元面值的股票作为最小申报单位的一样,往上则应该是100的整数倍;(注:按交易所的现行规则,买进的时候必须如此,但卖出的时候可以有零头)
三、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
至于国债净价的交易和结算方式,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买卖双方都是以净价(即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进行报价,结算交割时买方和卖方实际支付和得到的金额包括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两部分,即:结算价格=买卖成交价格+上次付息到卖出这一天的应计利息额。
国债净价交易“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是:应计利息额的计算应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8位数,实际在行情显示上的结果是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数。计算公式: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应计息天数。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付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应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当日实际的日历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