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权下放垄断国企等于放任垄断


定价权下放垄断国企等于放任垄断
杨于泽

  有媒体报道说,工信部正在就调整移动本地电话业务资费管理征求意见,其核心内容是将移动本地电话定价权交给运营商,鼓励运营商通过“单向收费”等手段降低资费。媒体还说,这意味着我国移动电话资费还有较大下降空间。
  既然工信部计划将定价权交给运营商,反过来就是说,现在定价权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定价权拽在政府部门手中的结果,是电信资费畸高,可以说“国际领先、世界一流”。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张新红说,国际上手机话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1%以内,才能实现普遍服务,而我国手机话费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4.77%,农村更是占到15.9%。我国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
  现在要把定价权交给运营商,有人以为这样一来,电信资费就会获得“较大下降空间”。政府定价把电信资费定得太高了,将来运营商自己作主,随行就市,自己定价,就会把电信资费降下来。他们推理的根据是,去年工信部将固定本地电话的定价权交给运营商,现在“一些固网运营商已经通过套餐形式变相取消固话月租费”。
  可惜,这种说法太含糊,简直让人摸头不知脑。说“一些”固网运营商取消了固话月租费,问题是取消月租费的到底有多少运营商,它们占全部运营商多大比例。这样“一些”运营商的降价行动使多大比例的固话用户受益,是否已经影响到整体价格水平,也不清楚。问问我们身边的固话用户,基本上都没有“被降价”的感觉。
  再说以套餐形式变相取消固话月租费,这种说法太矫情。如果运营商想取消固话月租费,大可以大张旗鼓,广而告之,使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他们降价了。降价是一种营销策略,目的是吸引更多消费者,提高市场占有率。“变相取消固话月租费”,有取消月租费之实,却无降价让利的市场口碑,消费者还以为他们没有降价,这是多么反常的营销策略!其实,所谓“变相取消”是假取消之名,行不取消之实;名义上是取消月租费,实际上是以捆绑消费的方式狠宰用户一刀。
  现在搞市场经济,政府确应把定价权下放企业。把定价权下放给企业,企业随行就市,由于企业相互竞争,价格就会随之降下来,消费费从中受益。但如果把定价权下放给垄断企业,因为缺乏竞争对手,垄断企业根本就不会降价。相反,由于垄断企业一手遮天,在生意上完全是“老子说了算”,它的出价只能是垄断价格。
  在这里,我们陷入一个现实悖论:由政府定价,垄断国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畸高;定价权下放,垄断国企自己作主,其定价还是畸高。所不同者,政府定价可以说是一种“行政垄断价格”,国企定位是一种“企业垄断价格”,两者略有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而且国企用随行就市的花衣裳,把垄断价格包装起来了,更显其合法、合情、合理。
  工信部说,他们有一种推动降价的办法,是“鼓励”运营商降低资费。所谓鼓励,无非两种,一种是物质鼓励,一种是精神鼓励。如果我们没猜错的话,工信部的鼓励只是一种口头鼓励,说穿了就是“不禁止”,让国企们自己作主。国资委最近一份统计显示,电信行业国有资本占有比例达96.37%。电信国企确有几家,但老板只有一个,垄断得严严实实,他们跟谁拼得没辙了只好降价呢?所谓鼓励,相当于说,一切由着垄断国企,你们想咋办就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