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出台,到7月16日,刚好满100天。
回顾100天来市场舆论的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质疑阶段。国十条刚一出台,即遭到了一片质疑声。特别是那些习惯于批判政府政策的人,从政策出台时机,到调控力度,对国十条更是严加批驳。我不是“保皇派”,而且多年来一直呼吁政府应该从建立产业发展规划出发,构建促进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但“国十条”出台后,像既往一样,我没有加入质疑者的行列。因为对于调控,我始终认为,我们任何一个个体的智慧不可能抵得上国家智囊的集合智慧。而且我始终认为,我等常人不可能知道经济运行及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数据。只有掌握真实数据的决策者,才最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现在看来,那些最初的质疑者几乎都集体失语了。
第二阶段:反调控思潮。随着后续具体细则的陆续实施,6月份全国房价小幅下降(这是近16个月来的第一次)。与此同时,大多数城市的住房成交量减少逾半。尽管从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不难看出,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均大幅增长,但令管理层稍感欣慰的是,本轮调控的重点——北京和上海等一线城市上半年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逾三成,显示调控政策初见成效。任何调控肯定具有对冲效应,例如股指下跌,钢铁、建材价格滑落。期间还有惊心动魄的希腊债务危机。于是,到了7月上旬,质疑声音终于化成一股反调控思潮。诸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政策可能取消”、“三套房贷放开”、“国资委授意央企拿地”等“反调控”的假消息纷纷出笼,短短几天就形成一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可能终结”的声浪。官方这次反应还算及时。7月12日,住建部、银监会、国资委等权威部门出来辟谣,强调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十条及相关配套政策。尽管反调控思潮被及时平息了,但足以看得出反调控力量的强大,而且已经强大到影响政府决策、左右媒体的程度了。
现阶段:“顶牛”阶段。距“反调控门”已经过去整整半月了。到目前为止,开发商在扛着,而且底气依然较足(开发商2010年的抗压能力远胜于2008年);压力测试后,银行也知道了自己的承受能力,而且不断有诸如“跨行手续费上涨”、“绿色通道上市”等政策支持着,因此也在扛着;投资者、投机者乃至地方政府也在观望。“反调控门”后,中央政府的态度已经再明了不过了,就是将在今后几个月内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强硬立场,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十条”及相关配套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没有说要出台新的政策)。现在的局面就像是:几头血性十足的斗牛,犄角交错地相互顶着,谁也不想后退。
未来三个月:见分晓。目前,官方新闻媒体关于调控效果的措辞是“初见成效”、“初显效果”。也就是说,调控措施还没有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调控大致有这样一个规律:政策出台后,先是量缩,接着是价滞,随后是价格松动,直到下跌;时间周期大致是半年。但这个规律的前提是经济“基本面”如何,是否需要救市。
之所以不情愿地提及“救市”这个前提,是因为几乎所有市场分析者都忽略了这个前提的前提:地方政府是房地产市场繁荣的最大受益者!
如果把房地产市场比作一个利益巨大的“大蛋糕”,分配的“利益链”是这样的:
【中央政府】有三万多亿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四万多亿房地产销售额支撑着,中央政府可谓旱涝保收。但与地方政府相比,利益毕竟只占小头,而且是间接的。而真要等到类似日本1991年地产泡沫破灭那样的结果,经济和社会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灾难性巨变。往轻了说,经济将一蹶不振,社会动荡加剧;往重了说,经济危机很可能导致严重的政治危机,社会陷入动乱。(注:下划线部分文字是《联合早报》文章用语)。权衡利弊,中央政府一面调控着,一面观察者,处于“两难”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地方政府】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地方政府是房市繁荣的最大受益者(一块地的价格抵得上一个三线城市一年的财政收入)。所以,“最大蛋糕”的主要制造者和切割者,首先是地方政府。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地方迟迟未出台楼市调控细则,有的甚至宣扬“补涨论”,用买房落户等政策来拉升房地产市场;有的地方则动辄卖地“造城”——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甚至始终没有停止过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去托市,正式调控能否“明显见效”的症结所在!
【开发商】当然属于“利益链”上的另一大受益者。但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开发商最终赚取的利润比例,可能高于中央政府,但远远比不上地方政府赚得多,甚至比不上银行赚得多(贷款年利率可能高于项目年平均净利率),当然也比不上购房者房屋增值的比例。
【银行】看一看银行的房地产“新增贷款”和“期末贷款余额”数,再乘以同期贷款利率,就知道银行分到了多大蛋糕!(本人怀疑,“三套房贷放开”不排除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放出来的试探气球)
【富裕阶层、投机者等】如果说以上受益者是一次性的话,那么持有多套住房的富裕阶层、投机者,以及已经购房的大量消费者,“无意中”成了长久受益者,甚至可能是最大受益者(潜在收益远远大于寅吃卯粮的地方政府)。这些人有一个共性:买房前,希望价格越低越好;买房后,希望涨得越快越好!
只有一类受害者:所有期待买房或租房的普通民众!
如此分析下来,谁还会觉得房价会下跌?环比下跌就不错了,同比下跌几乎不可能!而且“国十条”说的也是“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