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最大不公平


如果以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作为中国正式拉开改革开放大幕的话,那么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曾达到了使世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中国的国际地位在世界上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这一切无疑都归结于中国的成功改革。
但是伴随着改革的巨大成功,社会上反应比较激烈的不公正现象也逐渐显露出来,比如收入分配的不公,城乡差距的不公,教育的不公等等,不一而足。然而,在这些不公之中,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却是改革开放30年来最大的不公。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当时中国政府深刻地认识到由于人口的过快增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于是决定在全国城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并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到了上个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从而确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好的”。有制度总比没有制度好(当然前提条件是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如果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没有制度的国度里,那么人们面临的就只能象霍布斯所指出的那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谈不上任何的安全和保障。
因此,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于中国的实际国情而言确实是一个明智之举,如果这项国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能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那么计划生育政策无疑就是成功的了。
然而30多年来的实际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近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消息,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9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各地通过信息核查均发现了一些报表未反映的出生人口。其中,有6个省核查出生比报表出生多10%以上。”(国家计生委:6省核查出生人口比报表多10%以上,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7/20/1797142_0.shtml)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是哪6个省份,但若以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共有3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和5个自治区)和全国13亿人口来算的话,那么这6个省共有大约2400万人口没有反映在报表上,换句话说这2400万人口应该属于“黑户”,也就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超生的人数(很显然这个数字要远远小于实际的数字)。而从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来看,农村超生的人口一般不会列入“黑户”名单,可以直接登记户口。因此,这2400万超生人口中绝大部分应该是城市超生的人口。而在城市中,以工薪阶层占据主导地位的家庭绝大多数是没有资本进行超生的,他们当中没有几个人敢于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而去超生。很显然,这部分超生的人口绝大多数来源于特权阶层:要么有钱,要么有权。
有钱人要想多生几个孩子简直是易如反掌,遵纪守法的富人可以采用“出口转内销”的“曲线救国”方式在国外生完后再回国,而那些不太厚道的富人则更多的采用“一夫多妻制”的形式(当然,一夫多妻制采取的不是明目张胆的形式,而是采取“包二奶”的形式)。至于一小部分有权的人则直截了当的采取“小蜜兼第二夫人”的形式来他个“借鸡生蛋”,这样既规避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实现了“多子多福”的远大理想。而至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恐怕只有望洋兴叹的分了。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虽然名义上男孩女孩都一样,但中国人的那种“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恐怕已经渗透到了骨髓里去了,这从我国日益失衡的男女比例上就可以看出端倪来。
正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才使得绝大多数的城市工薪阶层丧失了生育二胎乃至多胎的希望和机会,而超生就成了城市里某些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专利(农村超生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不超生反而不正常)。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遭遇到的最大不公,而且这种不公所带来的危害也正在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