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强被执行死刑的7月7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文强的儿子文伽昊。应该说,28岁的文伽昊,已经是一个有独立思考和见解的成年人,看罢记者对他的通篇采访使我感到,文伽昊回答记者的提问,是有思想和见地的,同时也是比较中肯的,基本没有偏激语言,尽管父亲已被执行死刑。
但在回答记者“对于你父亲的这个结果,你觉得是他个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时,文伽昊的回答还是让我吃了一惊:“大部分是我父亲个人不对,但也有制度的漏洞。”这个回答,使我们再一次想到了对待干部们的监督制约上的缺失的问题。文强之子的回答不可谓不是防腐反腐的警钟。近年来,贪腐干部相继落马且级别越来越高,仅2009年就有近20名省部级干部、220名厅局级落马,除了说明我党的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力度加大外,“制度的漏洞”,也不能不说明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严重事实。
诚然,文伽昊所说的“制度的漏洞”,并不是指对干部监督监察制度的缺失,而是指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存在“漏洞”,所谓“同级监督虚设,下级监督无力”。这其中,对权力的监督尤其显得苍白,甚至到了无人监管的地步。正像文伽昊在回答记者“你认为制度有什么漏洞”提问时所说的:“有多大的权力才犯多大的错误”。这简直如醍醐灌顶,震撼心魄,去年近20名省部级高官落马,也不能不说是文伽昊所言的最好一个注脚。
“有多大权力犯多大的错误”,实际上就是“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毫无法律和制度的威严施展。说白了,在一些贪官的眼里,权力就是法律,权力就是制度,什么监督制约,“统统都在我的权力之下”,我就是法,我就是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在这种权力的淫威之下,变得唯唯诺诺,无所适从,看见贪官问题也只能“委曲求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维持现状”,不到东窗事发,则难以撼动这个“权力”的。
其实,对权力的监督,应该是纪检监察部门看家本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贪腐的问题,往往就是发生在这些“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的官员身上的;而纪检部门又是上级纪检部门派驻下一级单位的监察机关,有权对相当一级权力的监察,尽管在单位党委领导之下。但事实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却是置身于单位领导的权力之下,难以有效开展对问题官员的监督。这不能不说是开展反腐倡廉的一大障碍。这也正如文伽昊在回答记者的“你觉得为什么没纠正过来”提问时所说的“监督的力量也少了,否则我父亲也不会这样。如果明知做错事会被发现,制度足够严密,想犯错误的人都不敢了。”
这里,文伽昊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那就是“监督的力量”为什么会少了,为什么制度没有“足够严密”?他在痛惜他的父亲之死的同时,也在指出我们对待干部的监管不严、监管不力,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制度没有四脚落地,所以造成了文强们的贪腐案件不断发生,以至于走上了断头台。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问题的发生,除了一些贪腐官员的霸道权力外,也存在“官官相护”的问题,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这也是文伽昊所说的“可能是我父亲工作成绩很好,掩饰了他的问题”之所在。现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处理一个贪腐的干部时,往往有些领导在讲“功过相抵”。这是问题干部查不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想,在反腐防腐的攻坚中,霸道的权力不破除,反腐倡廉将很难进展下去;而要破除这种霸道的权力,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享有绝对的监督查处职权,“不畏上”、“不畏权”,只为正义、只为民。这个问题,党政“一把手”或“一班人”不同心协力,则是难以奏效的。
文强之外,地方上有的打着改革旗帜的厅级干部,其实从一开始就是靠着关系上来的,他们热衷做的事情,就是千方百计捞钱和整人,然后就是出卖同家利益,把国有资产变相变为某个更大集团的附属品,之后可能就变成了他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