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和董藩诸先生最近撰文,就本次中央调控房地产的方针和政策中的某些做法感到忧虑,认为其中很多行政措施都是违法的,与《宪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此前建设部等部门自己订立的部门规章相矛盾,与税收立法制度相违背。本人认为这是正确的做法,作为知识分子,就应该看到这些做法的违法之处及其严重后果。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本次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战略目标对头,局部使用行政手段过当,有违法嫌疑,向社会传递计划经济的不良信号。那么,如何理解本次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呢?
本人认为,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目的是“解决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我在新书《中国房地产市场全息解读》中,提出“财富加速器模型”,认为房地产扮演了社会财富两极分化的不光彩角色,成了社会财富分配的工具——参与房地产的,私人财富在房价上涨的盛宴中狂欢,而与房地产无缘的,私人财富缩水,甚至绝对下降,结果房地产成了社会两极分化的工具。而打压房价,防止房价的过快上涨,则有助于减缓社会财富两极分化的速度,这是最大的政治!任志强先生在最新的博文《政治当头》中,批评政府的政治当头决策。其实,他引用的“政治”概念和对政治本身的理解容易让人迷惑。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定义——“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科学”,“政治”就是调解生产关系的学问,生产关系如何调解?就是调控人们的财富分配。形象地说,生产力是“生产面包”,大家共同劳动,就把面包生产出来。生产关系,就是如何分配面包?分配好了,人们继续干活,生产更多的财富,分配不好,大家都不干了,共同贫穷,然后就起来闹革命,采取暴力手段划分社会财富。这就像我们今天的房地产市场,开发商生产房屋很容易,生产力很强大,全世界哪个国家能比?但是,随着房价的暴涨,社会生产的这么多的财富分配方面出了问题,这就牵扯到政治制度安排不得当,需要改变。
如何改变?办法有两个,第一是政治体制改革,以优化分配结构;第二,政治手段调控经济分配过程,改善社会财富分配格局。显然,我国采取的是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例如,保障性住房制度,系第一种;建设部、银监会、各城市的限外令等式第二种。第二种办法,如果使用过度,就会越过法律和行政边界,突然出现在自由市场领域,干预市场太甚。任志强和董藩先生担忧的就属于此类。不过,政治目标看来是正确的,坏在使用的手段不当。
如果我们做广泛的联想,就知道中央如此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良苦用心了。最近,中央要推行“居住证制度”,改变现行的“户籍制度”。现在的户籍制度最大弊端是“城乡分割”,城市户籍含有农村户籍所没有的社会福利。例如,北京不让外地人买房(限外令),外地的孩子不能在北京报考大学等。如果实行居住证制度,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城乡同等,这意味着什么呢?意义太深远了。
农民不再需要进入城市,大学生不必放弃户籍,不必脱离集体所有制,而城市居民未必就做一辈子的城市人,他们可以去农村,反身为农,农桑稼穑,享尽田园人生。更重要的是,社会财富分配的机制瞬间改变了,因为户籍制度改变,农村人瞬间获得巨大的隐形财富,虽然看不见,但时时享受着财富的盛宴,意义太大了。
如果我们结合房地产市场调控系统看,就能发现,革命正悄悄地、不知不觉地进行着,其本质是改变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由此我们就能正确理解国家为何要征收物业税(房产税)了。国家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改变社会财富的分配格局,有田有产者为社会多做贡献,类似财产税的性质。如果我们不对有田有产者征税,社会财富分配的差距不就更大了吗?这样的社会还能持续下去吗?因此,房产税的本质不是打压房价,而是调整社会财富分配,并由此调控社会财富的流向。市场对房地产市场走向的担忧,实际上是对房产税的误解。那些反对房产税的专家,请为国家想一些合适的办法,如何通过对财产征税,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才是正确的做法。
所以,不要妄想房产税能打压房价,房价即使下降,也并非房产税的作用。房产税不能打压房价,反而助推房价。最近,深圳、北京、上海等地的房租上涨速度较快,表明打击投资,并不能使老百姓、中低收入人群受益。惜乎,伪专家、愤青们不明白啊。
在中央紧锣密鼓的宏观调控中,房产税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是小事件。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到中央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房地产调控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真正的房地产市场学问家、专家应该从社会转型、社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上研究房地产的基本走势,才能不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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